江西女控房東拿探照燈驗屋索萬元訛詐 村委會:兩人都有問題
江西一名女子近日發布視頻稱,她以每月房租1200元(人民幣,下同)租住一處自建房,退租時房東不僅不退租金和押金,還拿著探照燈檢查,最後以她的小孩玩鬧損壞了房子牆角等理由,列出16項「損傷補償」清單,要她賠償一萬餘元,她認為房東故意訛錢。當地村委則稱,事後已協調二人各付2000元,不存在訛人,租客也存在問題,會再協助調解。
據瀟湘晨報報導,3月28日,這名女子發布視頻稱,她租住在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一處自建房,退租時被房東「逐寸驗收」後要求賠償一萬餘元。視頻中,男子拿著探照燈一點一點檢查牆壁、床、櫥櫃、門框、板凳等,並逐一貼上黃色的標記。
之後,列出了一張清單,顯示601房間一個月房租為1200元,詳細列出了油漆、床、實木門、窗簾、花灑、蹲坑、廚房門、外牆磚、地磚等需要支付的「損傷補償」以及由此產生的「工資」,最後還有一筆2000元的「其他損傷補償費」,合計10884.95元。
此事引發熱議後,該女子解釋,事情發生在2023年,房子是與人合租。「最後一人賠償了2千元,兩人一起賠償了4千元。」
當地村委會回應經過三方協調,適當補償了損失費,不存在訛人,租客也存在問題。涉事房東電話則關機。上饒市政務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近日接到多起該事件的投訴,目前正在處理中。玉山縣政務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透露,此事當地已經有多個部門介入調查處理。
而據界面新聞,「玉山之窗」微信公眾號3月29日消息,江西上饒玉山冰溪街道辦事處發布對此事件的情況通報指出,經核實調查,2023年9月5日,租戶陳某為小孩就學方便,與冰溪街道東門村城東安置區居民郭某某簽訂了租房合同,並與吳某某合租。
2023年9月27日,陳某與吳某某到東門村委會反映,因小孩上下樓吵鬧問題與郭某某引發矛盾,表示要退租,但郭某某以家具遭受損壞為由,不予退租金和押金。
村委會介入調解後了解到,租房期間,因小孩玩鬧致使郭某某家牆角、扶梯、櫃門等受損,雙方就賠償事宜意見不一產生糾紛,期間郭某某對出租房進行了檢查,並列出10884.95元的賠償單,租戶未認可該賠償單,後村委會組織雙方多次協商,於10月8日達成協議,由陳某、吳某某各支付郭某某2000元賠償款,並當場簽訂協議書,陳某、吳某某當即退租。
此後陳某、郭某某雙方再次因口角糾紛,矛盾繼續升級,陳某遂在抖音平台陸續發布有關視頻引起關注。目前冰溪街道相關部門正在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依法調解處置雙方糾紛,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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