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國務院批「極惡劣」 7企罰款沒收千萬元
中國油罐車混運煤油、食用油事件震驚全國,國務院食安辦25日公布調查結果,指此事「性質極其惡劣」,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從相關主管官員、車主到油罐車司機均被究責乃至刑事立案,中儲糧等7家企業遭罰款或沒收逾千萬元。國務院食安辦並強調以「零容忍」態度嚴處重罰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歡迎來自媒體記者、人民群眾等各種方式的社會監督」。
國務院食安辦宣稱,經全國範圍內組織展開「全鏈條清理排查」及各地清查情況來看,截至目前「未發現其他同類問題」。通報發出後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熱搜,有網民認可當局應對迅速,也有網民認為當局處理忽略植根於整個行業的系統問題。
中央社引述央視新聞報導,針對媒體反映的油罐車混運煤油及食用油案,國務院食安辦、國家發改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健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分赴河北、天津、內蒙古、陜西4地展開聯合調查。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核實後認定,油罐車混運煤油、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違反基本常識,踐踏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
根據調查,涉案的2輛油罐車中,車號「冀E5476W」運送的35.91噸食用油,已有11噸用於飼料加工,其餘24.91噸未售出,已全部封存;另一輛車號「冀E6365Z」運送的31.86噸食用油,未售出者僅2.48噸,也已封存。其餘已被分裝銷售的29.38噸中,有7.78噸被追回並封存,而未被追回的21.6噸已流向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但未流向其他地區。
本案對河北邢台3名油罐車運輸企業法定代表人及2輛油罐車的實際車主共5人依法查處,對構成犯罪者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至於2名油罐車司機則依法刑事立案並採刑事強制措施;而參與開具油罐車清洗虛假票據的3人,則處以10天的行政拘留。
至於涉案7家企業中,隸屬中儲糧集團的「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被開具約286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0萬美元)的罰款,金額居冠。另一家食用油廠「河北三河匯福糧油集團精煉植物油有限公司」也被罰款約251萬元;其餘5家業者則被罰款或沒收26萬至168萬元,5家中的2家油罐車隊及物流業者並被收繳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此外,問題油罐車所在地的河北省邢台市,失管、失察的市政府分管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相關監管部門人員負有責任,由地方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國務院食安辦表示,下一步將按照「全面清查、舉一反三、打建結合、標本兼治」原則,持續深入開展油罐車混運食用油問題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食用油運輸專車專用,以「零容忍」態度嚴處重罰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並加強全鏈條管理,確保食用油安全,並「歡迎來自媒體記者、人民群眾等各種方式的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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