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洋捕撈」掀文字獄? 逾50「耽美」作家被抓 有人判5年
中國大陸地方政府為了補貼財政而跨省執法的「遠洋捕撈」行為頻傳,最近向「耽美」作家下手。從6月以來,已有50多名耽美作家因在台灣的網站發表作品,遭到安徽警方逮捕並罰款,許多作家四處籌錢繳交高額罰金,繳不出來的作者則遭判刑五年,讓民眾感慨,「寫小說比強姦判得還重」。
台北中央社報導,「耽美」多是指女作家寫男男戀的唯美情慾作品,近年在中國大陸遭官方取締後,許多耽美作家轉向在伺服器設在台灣的付費網站「海棠文學城」上發表作品,而這些作家許多都是年僅20幾歲的女性。
「水瓶紀元」19日在騰訊網發布調查報導指出,安徽警方從6月起依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跨省上門抓捕作家,這些作家居住在重慶、浙江、福建、雲南等地,到12月已有50多名作者被捕。同時,海棠文學城在大陸最大的兩名經銷商,也因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抓捕起訴。
根據中國大陸法律,以牟利為目的在網路上傳播淫穢物品屬違法行為,點閱次數超過1萬次或收入超過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380美元)以上即可立案,點閱率愈高,判刑愈重;罰金一般在違法所得的1倍以上、5倍以下。
讀者晨晨(化名)舉例說,一個擁有13萬點閱數的作者,罰金就是26萬,再加上律師費、往返安徽應訊的交通費,是一筆龐大的數字。
「水瓶紀元」報導稱,直到12月中旬,部分作者的判決結果陸續確定,有的作家為了爭取減刑或緩刑,積極退還「贓款」,也就是多年來賺取的稿費;也有作家未能籌集到資金退贓,被判刑5年6個月。
筆名「雲間」的作者,因為家中經濟艱困還有疾病在身,上網向讀者求助募資繳納罰金和退贓,還附上了醫院檢查報告和居住環境等照片。
許多網民感嘆,「寫小說比強姦判得還重」,還有人形容這是一場「只有被告,卻無人受害」的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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