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癌逝 丈夫抱「試管兒」和丈母娘爭產 法官這樣判

上海女子林楠罹癌去世3個月後,丈夫沈悅突然抱來一個男嬰要和劉姓丈母娘爭妻子留下的千萬元(人民幣,下同)遺產,稱這是他和妻子所做的「試管嬰兒」,主張男嬰有權繼承其母遺產。其丈母娘稱女兒長期患癌,連取卵條件都不具備,不可能代孕生子。雙方對簿公堂,法官裁定林楠的遺產由其母和沈悅平分繼承,男嬰沒份。
據上海法治報報導,林楠是劉阿姨的獨生女,2021年離世,生前未留下遺囑,名下兩套房產及多筆存款成為遺產分配的核心。然而某日,女婿沈悅突然抱來一個嬰兒,稱這是他與林楠以代孕生的兒子沈子豪,並要求沈子豪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參與遺產分配。沈悅還提交「輔助生育協議」、聊天紀錄及親子鑑定報告。
劉阿姨則當場反駁:「我女兒長期患癌,連取卵條件都不具備,怎麼可能代孕?這孩子出生時,我女兒已去世一個多月」。
且出生醫學證明顯示,沈子豪的母親為「楊某」,出生時間為2022年1月,林楠的死亡時間為2021年11月,這個醫學上的「時空錯位」,讓旁聽的眾人一片嘩然。
庭審曝光的細節更顯離奇。沈悅聲稱2016年夫妻赴泰取卵,但海關紀錄顯示林楠當年並無出境;更蹊蹺的是,沈悅提交的產檢報告日期竟在林楠去世後——2021年11月25日的B超單上,「孕婦」姓名赫然寫著已故的林楠。劉阿姨認為,女婿提供的代孕協議漏洞百出,林楠的簽名也是偽造的,且協議中的代孕公司早在2022年註銷。
劉阿姨認為,沈悅提出的親子檢測報告僅能證明沈悅與沈子豪之間存在親子關係,無法證明被告沈子豪與被繼承人林楠之間存在親子關係,且女兒生前從來未提及代孕一事,她對微信聊天紀錄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均不認可。更何況,代孕在中國明令禁止,即便協議真實,也因違法而無效。
法官審理後指出,首先,林楠與沈子豪之間不存在自然血親關係,沈悅提供的「輔助生育服務協議書」等只能證明林楠有委託代孕的意向,不能證明相關醫療機構提取了林楠的卵子進行代孕。且沈悅前後兩次關於取卵說法矛盾,沈子豪的出生醫學證明上載明的母親為楊某,沈悅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且沈子豪的出生時間晚於林楠的死亡時間,這顯然有悖生活常識。
法官認為,林楠在2016年至去世前並未有過出境到國外的紀錄,林楠不可能出國進行取卵手術。因此,沈悅一方不能證明卵子來自於林楠,且沈子豪的孕育和分娩均非由林楠本人進行。其次,林楠與沈子豪不存在擬制血親關係。最終判決林楠的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劉阿姨、沈悅平分繼承。
對此,不少網民看出了其中的「貓膩」:「這男人太『精明』,甚至精明的可怕」,「這男的挺有心機」,「結果還是分給男方一半,母親失去了女兒太難過了。男方錢拿到了,孩子也有了,也許還能跟代孕這個女的結婚」,「還有這樣算計的」,「取自己老婆的卵讓小三代孕,兩邊均不知情,只有男的自己知情的也不少」,「背著妻子代孕男孩, 企圖霸占遺產者不配為男人」。(文中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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