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撞再搶+假徵駕駛 兩種新犯罪型態
KTLA電視台報導,南加最近出現兩種新形態的汽車搶劫,一種是惡意肇事然後搶走財物,一種是在臉書上招募駕駛,碰面時將被害人誘至無人處洗劫。警方呼籲,如有相關線索,應儘快通報,一是與橙縣爾灣警局聯絡,949-724-7011,也可向公路巡警局通報,657-391-4017或714-240-3754。
第一種汽車搶劫方式又稱為「crash and grab」(先撞再搶,撞了搶?),10月底在洛杉磯的10號州際公路上,與11月14日的杭廷頓灘(Huntington Beach)劫案都屬於此型。
公路巡警局(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指出,搶犯通常都會故意撞上選定的車輛,然後將駕駛人洗劫一空。杭廷頓灘的案件中,一輛栗色Infiniti SUV與白色Ford Explorer就聯手犯案,撞上後幾名全身漆黑的嫌犯就逼近受害者的車,然後持槍搶走現金、珠寶後逃逸。
警方說,這類案件過去幾年也曾發生過,遭鎖定的車主多半都與珠寶業有關。
另一種搶劫方式則是先設局再搶劫。爾灣警局表示,嫌犯先是在臉書的Marketplace上徵求駕駛或借車,多半承諾6000至1萬2000元的高額代價,等雙方會面後佯稱必須先至另一處取錢,然後在確定周遭無人後,再將車子搶走、開往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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