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受災戶申請減免房屋稅擬延長1年 去年房產稅可退稅

近期野火重創洛杉磯縣,許多房產所有者關切如何申請房產稅減免,房屋重建後稅額是否會上漲及延期繳稅等等。為此,洛縣估值官辦公室(Assessor’s Office)13日晚間舉辦線上災害救濟說明會,詳解房產稅減免申請、繳納延期政策、稅基維持規則及重建須知,並提醒民眾防範災後詐騙。
說明會由洛縣估值官潘傑夫(Jeff Prang)主持,邀請財務與稅務徵收辦公室(Treasurer and Tax Collector)、審計監察辦公室(Auditor-Controller)及區域規畫部(Regional Planning Department)等部門代表,向受災屋主介紹救濟計畫,並解答重建許可、臨時住房及防詐騙措施等問題。
潘傑夫表示,洛縣房產稅制度較為複雜,透過本次說明會整合資源,幫助受災屋主了解可申請的稅務減免及重建支援。他特別建議,房屋受損或全毀的屋主可申請「不幸與災難」(MNC)房產稅減免,申請表可透過災害服務中心、網路或手機提交。MNC適用於損失超過1萬美元的房產,申請期限為災害發生後12個月內,不過政府正在考慮延長至24個月。
財稅局營運主管馬奎斯(Sergio Marquez)表示,已支付2024年房產稅的屋主可獲退稅,未支付者則可暫緩繳納。加州州長紐森已發布行政命令,允許受影響區域的屋主延至2026年4月10日繳納房產稅,期間無須支付罰款或利息,符合條件者無需申請,系統將自動適用。
針對重建問題,潘傑夫強調,MNC計畫保障受災屋主可維持原有13號提案(Proposition 13)稅基,重建期間房產評估值將降低,完工後若新建房屋與原建物「實質相當」,稅基將恢復至災前水平。評稅官辦公室資深顧問補充,「實質相當」標準依房屋總面積與用途判定,內部結構變動或建材升級不影響稅基。若增建附屬住宅單位(ADU),則新增部分將按當前市值評估。
區域規畫部代表梅里克(Nathan Merrick)說明,受災屋主可申請「一比一重建」(Like-for-Like Rebuild),並允許建物面積增加10%。此外,災後屋主可在原址設置臨時房車或預製房屋,作為過渡住所,使用期限為兩年或直到取得主建築使用許可。潘傑夫野提醒,近期詐騙案件增加,建議屋主註冊「屋主警報服務」(Homeowner Alert Service)確保產權變更通知,並更新評稅官辦公室電子服務帳戶(e-Services Account),以便接收最新稅單與官方通知。
洛縣政府將於22日在杜瓦迪社區中心(Duarte Community Center)舉辦「災害救濟資源展」,提供現場諮詢。潘傑夫鼓勵受災屋主善用官方網站資源,並承諾評稅官辦公室將於5月底前完成大部分受災房產的評估調整,最遲6月底完成所有火災區域內的評估工作。更多資訊可參閱:recovery.lacounty.gov、assessor.lacounty.gov、ttc.lacounty.gov及planning.lacounty.gov/disasterreco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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