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局拖延流程 民申請增建車庫反被罰3000元
舊金山一名居民購房欲增蓋車庫,但因門前一棵日本楓樹而須向市政府申請清除行道樹或重要樹木,花了一年時間等待市府回覆、最終獲得許可,卻因市府造成延誤而須支付3000元「延期」費用(extension fee),經過各部門嘗試退還延期費,最後由公共工程部門承擔費用。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科伯(Jeff Cobb)與夫婿為了建造車庫車道,必須清除街道上的日本楓樹與另一顆灌木。在舊金山,須先獲經公共工程附屬城市林業部門許可,因此他於2023年1月與許可證申請私人顧問向當局申請許可證,計畫移除並更換樹木。
直至7月,才獲得許可證被拒消息,沒有任何解釋。科伯與顧問與部門檢查人員安排會面,但各種因素直到9月才見到面,說明更換路樹計畫,檢查人員批准許可證。
但依照舊金山各類許可證常規作法,需要提前30天發出通知,以便公眾表達對移除樹木的任何擔憂,10月16月標誌在現場與公共工程網站提出,果然有人向部門送出電子郵件、抗議移除樹木。於是,科伯的顧問需在公開聽證會上解釋車庫與樹木清除計畫。
2023年12月下旬,允許移除樹木決定。為拿到許可證花了一年時間。
但是今年4月,當車庫許可證因樹木清除受阻、而後最終獲得批准,科伯驚訝發現被收取3000元延期費,他感到憤怒,詢問市府為何必須支付費用,因為申請遭到延期,不是他的錯。
舊金山市法規規定,100萬元以下項目的許可證申請有效期為360天,包括市府審查計畫時間。若在360天結束時仍未頒發許可證,申請人必須付費才能延期,即使許可證申請不在他們掌控之中。
然而,對科伯來說,城市林業部門在360天內、一直擱置他的申請,卻仍要為此付費。
科伯嘗試要求退還延期費,但被告知,因為是城市法規,必須上訴才能取消延期費用。但之後輾轉聯繫建築部門,由於申請人無法控制情況,公共工程決定承擔費用。科伯車庫才得以終於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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