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限制攔檢無助打擊犯罪
紐約市議會20日通過系列治安法案,其中加強對警察攔檢執法的管控這一舉措,最具爭議性;從過去的歷史和數據上看,攔檢的執法文化確實有種族針對性,警察的執法作業系統毫無疑問必須更透明,但藉此管控攔檢執法,恐怕會矯枉過正、適得其反,令紐約市變得更危險。
十年前,聯邦法院裁決指出,紐約市警的攔檢執法侵犯民眾的憲法權利且具有種族歧視性,無故被攔截的對象經常是非洲裔和西語裔,警察的暴力執法還導致不少人死於非命;法官Shira Scheindlin隨後下令市警總局進行徹底的改革,並要求市府雇用獨立的監察員來監管警局的運作和執法政策。
市公益維護人威廉姆斯(Jumaane Williams)提出、20日獲市議會通過的法案,要求一些低級別的攔截,也要層層上報,披露與之打交道者的種族、年齡和性別等資訊,這相對束縛了警察保護社區的能力,警員還因此需花更多時間處理繁瑣的官僚文書工作。
站在因不當執法而失去親屬的民眾的角度,攔檢執法確實存在執行不當的瑕疵,令他們迫切感到改革的必要;新聞媒體不斷報導非洲裔再因暴力執法而喪命的消息,屢次掀起對制度性歧視的不滿,任誰也會「病急亂投醫」,認為只要做出改變、甚至是直接取消攔檢執法,就能解決問題。
但也不能用限制攔檢執法來保護某些族裔群體的方法,犧牲整座城市的安全;只要是壞人,終究會犯罪,且會利用所有漏洞,片面約束攔檢執法,只可能幫助壞人脫罪。
警察執法固然要更透明化、減少濫用職權,確保紐約市警接受嚴格的審查和監督;但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否則犧牲的是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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