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餐館戶外用餐區 需開放且可移動
紐約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2日公布戶外用餐管理規定最終版本,允許人行道全年開放用餐,每年4月至11月底允許行車道開設用餐區,同時取消封閉的人行道用餐棚,改為可移動開放式用餐棚,以保證輪椅障礙人士通行;餐廳申請將於3月開放,首批獲准的餐館將在今年夏天在全市街頭開設用餐區。
最終版本保留了大部分此前已經公示的細則,包括設置在行車道的戶外用餐棚,只能在每年4月1日至11月29日之間使用,但全年可在人行道上設立用餐區;位置必須避開斑馬線、公車站、地鐵口、消防栓、信箱、單車租賃設施等公共用道等。
最終版本最大的變化在於禁止了封閉的人行道用餐棚,要求所有戶外用餐棚改為可移動的開放式框架,而且必須在保證輪椅通行的同時,為路面設置裝有水、防鼠患的設施,且材質需要是容易移動且有遮蓋力的,以保證市民能夠享受到比疫情時期的封閉小屋,更具視野和乾淨的用餐環境。
亞當斯指出,新規旨在「從根本上改變紐約市的戶外用餐體驗感」,為公共空間注入新生命。市交通局羅格貴茲(Ydanis Rodriguez)表示,戶外用餐是「一箭雙鵰」,不僅能給食客提供與城市氛圍親密接觸的機會,也能保證小商家的生意和經濟復甦。
華埠商改區行政總監陳作舟認為,該規定可為餐館減負,「相當於有了更多免費的地方可以做生意,不用交額外的房租就能提升營業額,而且在店外經營相當於『活廣告』,吸引更多路過民眾。」
陳作舟說,最終版本針對防治鼠患增加新規,又限制商家在街頭放塑膠垃圾袋,加裝封閉式街頭垃圾桶,能夠對戶外用餐衛生起到積極作用。
陳作舟表示,目前,華埠餐館開設戶外用餐的不足100家,新規一旦開放申請,預計會有更多小商家加入。「華埠很多好吃的館子在地下室,開放路面用餐會對長者、殘障人士等行動不便者有好處,也能提高商家的生意。」
餐廳申請將於3月開放,詳情可參考:https://www.diningoutnyc.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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