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講座 房東揭露遇租霸跳票 屋遭換鎖慘痛經歷
由多個組織主辦的房東權益法律講座,日前在布碌崙(布魯克林)8大道舉行,吸引眾多華裔小房東出席;不少房東分享自身遇到租霸的經歷,儘管已在房屋法院提訴,但案件一直延期,令他們不停承受財務和心理上的打擊,對此專業律師指出,自新冠疫情來法院有大量案件積壓,案件延期已是常態,確實無法從法律程序上再加速處理。
當日的講座由江源律師事務所創辦人江源、以及艾利德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陳明利主講,探討的課題包括當前布碌崙房屋法院的租霸案件審理情況、對於拒交租的租客可採用哪些法律、房東起訴租客時涉及的流程與進度、以及哪些類型的租客會出律師信、房東應如何應對等。
江源首先提醒,州府在4月通過的「正當驅逐」(Good Cause Eviction)法律,要求房東在驅趕租客時必須給予合理的原因,可包括租客未付房租、違反租約多個條款、對房東或鄰居造成騷擾、在市府機構發出搬遷通知後拒絕搬走、房東需維修或出售房產,或是房東自身的家人想搬進屋內,不過這項規定不適用於超過65歲或有殘疾的房客;他呼籲房東必須填好這個答案,否則案件將被撤銷。
針對多名小房東投訴法院審理案件緩慢,江源指,目前法院確有大量積壓案件,法律援助處(Legal Aid Society)等機構也在幫租客繼續留在原先居住的地方,令房東很大程度在經濟和心理層面都遭遇打擊,不過相較從前,房東現在也學會在政策中找到平衡,也開始尋求法律手段,通過專業律師驅逐房客。
房東伍女士分享道,家中某一單位在11月25日出租給一名租客,對方隔日便自行換鎖、且簽發給她的支票全都跳票,經她查證,發現對方是一名專業租霸,她隨後報警叫來警察三次,始終未能成功驅逐對方,很是苦惱。
對此江源表示,因對方居住還未達一個月,不算租客而可視作為租霸,照理說能夠讓警察過來處理,若警方不願授理,他建議房東直接向法庭申請緊急的驅逐令。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