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健身房會籍取消程序 2月上路
健身房會籍取消流程長期以來繁瑣不堪,讓不少紐約人叫苦不迭;然而一項紐約州法案將於2月1日(周六)生效,旨在簡化健身房會籍取消的程序,讓民眾能更輕鬆退會。
據新法案,健身房或健身俱樂部必須在收到會員發出的取消通知後的十個工作日內,處理好程序並退款。此外,若會員在簽署合約後的三天內改變心意、想要取消會員資格,健身房方面不得收取任何罰款。
法案發起人、州眾議員丁諾維茲(Jeffrey Dinowitz)表示,新法是健身房現代化管理的重要一步,「透過擴展取消方式至線上選項,並縮短退款時間,我們幫助消費者避免不必要的財務負擔。」
許多紐約市民分享了過去取消健身房會籍的困擾,華人居民朱女士表示,她曾在曼哈頓一家連鎖健身房辦卡,但取消會員資格時,需提前一個多月遞交申請,否則將多付一個月的會費,「幸好當時記在日曆上,否則就要白白付錢了,不過整個取消過程倒是很簡單,在iPad上操作了幾下就完成了。」
比起規模較大的連鎖健身房,小型或私人健身房的流程則更複雜,據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報導,一些健身房要求會員通過郵寄信件的方式提交取消申請,但會員經常無法確保信件是否順利送達;在華人留學生論壇上,還有用戶分享了取消會籍後,仍然被健身房繼續收費的經歷,最終只能聯繫信用卡公司將健身房列入黑名單。
除了商業健身房,一些公寓附設的健身房也引發討論,這類健身房通常由公寓管理公司運營,費用包含在住戶的設施費內,即使未使用健身房也必須支付。華人居民顧先生表示,他入住公寓多年來就從未使用過公寓的健身房,但認為支付設施費是合理的,「支付設施費不只是健身房,也是公寓設施維護的一部分。如果變成按需繳費,那就變成會員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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