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操盤手 王雁平被判10年、14億非法所得沒收
曾任前中國富商郭文貴高級助手、並深度參與了郭氏詐騙案的王雁平(Yvette Wang)6日在曼哈頓的紐約南區聯邦法庭判處十年監禁。
現年45歲的王雁平2023年與郭文貴在紐約被捕,並被控四項罪名。根據法庭採納的指控內容,王雁平在由郭文貴主謀發起的一系列以「反共」為名義集資詐騙的項目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這些項目包括「法治基金」、「GTV」、「喜馬拉雅農場」、「G-Club」、「喜幣」、「喜交所」及「A10」等,總計詐騙金額超過10億元,受害者過千人,其中大部分欺詐所得被用於郭文貴及其家人和親信的個人揮霍。在從2018年至2023年的一系列犯罪過程中,王雁平在郭文貴身邊起到了「參謀長」的作用,並在其中多個項目中擔任實際操盤手。
2024年5月,王雁平在郭文貴案即將進入陪審團庭審環節前突然認罪以換取輕判。她承認犯有一項共謀實施電信欺詐罪(Conspiracy to Commit Wire Fraud)和一項共謀實施洗錢罪(Conspiracy to Commit Money Laundering)。
在6日的量刑庭審中,王雁平身著聯邦拘留所的米黃色囚服出庭,在控辯雙方陳述時,她偶爾會作出拭淚動作。在庭審中,法庭原本允許三名自稱為王雁平案受害者的人出庭作證,但這三人的真實身分竟是郭文貴和王雁平的支持者,其中兩人因身分不符合受害者資格而被法官逐出,另一人獲准發言,但並未陳述自己的受害經歷,反而向法庭提出了多條「值得輕判」的理由,稱王雁平遭到反對郭文貴人士的威脅,還稱「美國境內所有中文媒體都被中共控制了」,只有郭文貴發起的「GTV」是真實媒體。
王雁平在發表最後陳詞時,向受害者表達「誠摯的歉意」,並稱她自己最初的目的就是反共,但自己的操守出了問題,辜負了人們的信任。她還表示,自己從未像外界所指控的那樣背叛家庭,「過去十年,一直在為我的家庭奮鬥」。
聯邦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當庭宣布量刑,判處王雁平的每項罪名60個月刑期,合計120個月,即十年;每項罪名同時附以三年的釋放後監管,共六年。根據認罪協議,如果最終刑期不大於十年,王雁平將放棄上訴權利,這意味著她獲得的是頂格刑期。此外,王雁平還在認罪時同意上繳14億元非法所得。
同案犯郭文貴去年7月被陪審團裁決九項罪名成立,他的量刑時間原定為去年年底,但目前延期且時間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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