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逮捕非法越境移民新法 最高法院允實施
![大法官19日多數裁決,允許德州新法生效,州警可以逮捕德州境內的無證客並驅逐。圖無證客渡過美墨邊界的格蘭德河,準備進入德州邊城伊戈帕斯鎮。(美聯社)](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4/03/20/29237366.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q=75)
德州逕行拘捕、驅逐無證移民的新法,19日獲最高法院同意,可以實施;拜登政府以州政府無權干預聯邦政府的邊境問題處理權限為由,向最高法院聲請緊急上訴,但遭到駁回。雖然德州新法得以實施,但最高法院對德州州法是否違憲,則未做出定奪。
華爾街日報分析,如果州政府自行訂定與聯邦政策衝突的移民法律,將對邊境問題造成立即且範圍廣大的衝擊。長期以來,為了避免在母國遭受迫害而向美國申請庇護的外籍人士,都能獲准至少暫時在美居留,因為聯邦法律必須遵循國際公約,庇護申請案件結案之前禁止將無證移民驅逐出境。
德州州法則未考量國際公約規範,引發外界質疑無證移民在德州境內被德州州警逮捕時,與被聯邦幹員逮捕的下場有何不同。
●逮捕無證移民如何處置?待釐清
德州將如何處置遭到逮捕的無證移民,同樣有待進一步釐清;墨西哥19日說,不會接收由德州州政府機關驅逐出境的無證客。
根據德州新法「州參議會四號法案」(SB4),非法入境將觸犯州法,德州地方官員有權拘捕、驅逐出境。2023年12月,「州參議會四號法案」經共和黨籍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簽署後生效,原訂今年3月實施,但拜登政府與移民權益倡議團體都對德州新法提告,指控新法侵犯聯邦移民管轄權限,明顯違憲。
「州參議會四號法案」被德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擋下,但位於紐奧良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則允許法案上路;而高院處理的是法律問題,即上訴法院是否有權以「行政中止」(administrative stay)來推翻下級法院的禁令。
最高法院19日的裁決,反映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立場截然不同,三名自由派大法官持不同意見,但有兩位保守派大法官則為日後可能重新討論問題保留空間。
●白宮:可能造成美墨邊境混亂
白宮發言人尚皮耶(Karine Jean-Pierre)警告指出,德州「州參議會四號法案」可能在美墨邊境造成混亂、混淆。她說:「我們無法茍同最高法院允許德州帶有傷害且不符合憲法的州法上路實施。」
艾伯特在社群網站發表簡短聲明表示,最高法院裁決是正面發展。
「州參議會四號法案」爭議凸顯艾伯特與拜登政府為了邊境問題而關係日趨緊張。艾伯特批評聯邦政府怠忽職責,未能保護美國邊境,德州因此祭出一系列規範,包括在格蘭德河(Rio Grande)河面及沿岸邊境地區架設藩籬。拜登政府則多次向聯邦法院提告,要求法院推翻艾伯特的各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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