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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批准和解協議 幣安因洗錢需支付27億元

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路透)
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路透)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18日表示,美國法院已批准一項和解協議,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及其前執行長趙長鵬因洗錢行為而需付數十億美元罰款。

路透社報導,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聲明指出,趙長鵬被罰1億5000萬美元,幣安則須向CFTC支付27億美元。

CFTC聲明寫道,美國伊利諾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已批准CFTC先前宣布的和解協議,並對趙長鵬和幣安下達永久禁制令、民事罰款和衡平法上的救濟措施。這項和解協議於11月底達成。

根據CFTC說法,法院對趙長鵬個人處以1億50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並要求幣安交出13億5000萬美元的非法交易費,以及向CFTC支付13億5000萬美元罰款。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於11月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並辭去執行長職務,以終結當局對幣安長達多年的調查。

幣安當時發布聲明表示,這些協議承認公司對「過往刑事違規情事負有責任,並將讓我們公司翻開新頁」。

有關當局指出,幣安違反美國反洗錢和制裁法,未能通報有關巴勒斯坦伊斯蘭主義組織哈瑪斯(Hamas)、蓋達組織(al Qaeda)以及伊拉克與黎凡特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Syria)等美國所謂的恐怖組織超過10萬筆可疑交易。

當局還說,幣安也未通報與專門出售兒童性虐待資料網站有關的交易,且是勒索軟體收益的最大接收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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