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對方姊妹欠債 紐約華男槍擊45歲女遭逮
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日前宣布,50歲的鄭明亮(Minliang Zheng,音譯)因涉嫌在皇后區槍擊一名45歲女子,而被指控攻擊罪(Assault)和非法持有武器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等四項罪名,若定罪,將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該男嫌聲稱,攻擊對方的原因,是因為對方姊妹欠錢不還。
根據地檢處,從2月26日,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曾前往法拉盛的一57歲女性家中,聲稱她的親屬欠他錢,如果債務未還清,她的家人會有危險;此事發生後,手機紀錄顯示,鄭明亮多次出現在該女性家附近,每次逗留數小時。
3月19日上午約10時30分,監控錄像顯示,一輛在鄭明亮名下的灰色本田面包車停在該57歲女性家附近;隨後,這輛面包車跟隨57歲女性的姊妹,即45歲受害女性,一路至橡園(Oakland Gardens)的幾個地方。
12時30分左右,當45歲女性正在她的汽車前裝載衣物時,鄭明亮下車,並走向這名女性要錢,聲稱「老闆讓拿錢」,說著他拿槍指著該女子,並打中她的腿。
錄像顯示,受害女性試圖通過關閉車門來躲避對方,但是鄭明亮抓住車門,用力把車門拉開,並告訴她,他會射殺她的所以歐家人,然後離開。
鄭明亮隨後逃往麻州,於8月8日被拘捕,他於2日被引渡至紐約。
據悉,鄭明亮報住在麻州(Quincy)教皇街(Pope Street),於引渡當天被提告,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兩項二級非法持有武器(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 、二級攻擊罪(assault in the second degree)和非法持有槍支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firearm)。
一旦定罪,鄭明亮將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下次最高法院開庭時間為21日。
凱茲說,被告僅僅是為了解決一筆賬,而開槍射擊受害人,「幸好受害人幸存,而被告將被追究責任,我們感謝麻州的執法機構幫助引渡人被告,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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