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兒子坐牢272天獲假釋 獄中表現良好 幫受刑人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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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洗錢被判刑1年2個月,在高雄燕巢監獄執行,本月初陳致中聲請假釋通過,今下午高院裁准付保護管束,在鐵窗度過272天,可回家和家人團圓。
據了解,陳致中在獄中表現良好,與3名獄友同住,目前屬於累進處遇一級受刑人,依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需下工場作業,陳致中被分配在二監洗衣部,負責受刑人衣物清潔。
陳致中於2月1日申請假釋,經假釋審查會審議後,法務部矯正署2月5日核准陳假釋,檢察官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
依規定,監獄在收到法院裁定後,會在24小時內完成行政程序,不過因高院才剛裁定,二監尚未收到法院公文,陳致中目前仍在監,最快今天或明天就能出監返家,假釋期每月需定期到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
高雄前議員陳致中昨天聲請假釋獲准,今晚8時前,陳與6名受刑人一同從高雄第二監獄釋放,陳致中走在最後一位快步離開監獄,面對媒體大陣仗守候,僅輕聲表示「謝謝!」手提兩大疊書快步離開,由愛妻黃睿靚開車載離。
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去年因洗錢、偽證等罪判刑定讞,5月11日於高雄第二監獄入監服刑,昨天陳致中聲請假釋過關,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於晚間5時30分許高二監接獲保護管束令,確認陳致中今天就可順利出獄。
據了解,陳致中因父親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一案,因觸犯洗錢防制法被判刑1年,併科150萬元罰金定讞,合併偽證罪3月刑期,應執行1年2月徒刑,由於陳致中2月5日聲請假釋獲准,實際在監天數長達272天。
「晚間釋放,並無特權!」高二監表示,過年前夕,高雄第二監獄預計釋放17人,今晚有6位受刑人與陳致中同時釋放,統計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全國許可釋放有1061人,其中人數最多為台中監獄106人,其次台北監獄73人,及彰化監獄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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