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神鬼女會計」再吞律師公會近3000萬 哭求繼續上班
有「神鬼女會計」稱號的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利用處理財務機會侵占公款,刑事部分判7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去年法院已判賠5591萬元(約173萬美元),北律清查後再向她追討2912萬(約90萬美元)餘元,再加會計師鑑定費用60萬元(約1.85萬美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李雪琴應賠償2972萬(約92萬美元)餘元,可上訴。
李雪琴從1998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負責會計帳務及款項存取、撥付等,卻於2013至2020年間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領款項後,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將錢據為己有,共計6098萬元(約188萬美元),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4年徒刑。
二審認定李雪琴犯案時間長達8年,且每年侵占金額都高達數百萬元,除偵查中返還640萬元,及北律強制執行她名下財產之外,其他的錢根本沒還,加重判7年徒刑,沒收或追徵5458萬7263元。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去年判李雪琴應賠償北律5591萬餘元。
另外,北律清查再發現,李雪琴明知公會無資金撥調需求,卻利用職務之便填寫提款單,自2009年至2012年間,涉溢領共計2912萬2988元,侵占入己,此部分犯行也已被檢方起訴。
北律因此再向李雪琴求償侵占金額2912萬2988元、會計師鑑定費用60萬元,台北地院開庭時,李雪琴曾向法官哭訴,她不承認會計師鑑定費用,認為北律已重複計算,她坦承有侵占,但她前案要還的錢已經很多,希望北律能讓她每月固定償還部分金額。
李雪琴說,案發之後,她的房子已經拍賣賣了,能處理的已經處理了,她目前無力償還,而她只和母親相依為命,兩人開銷很少,希望能繼續工作,用每月薪資一半固定償還北律,也希望公會能原諒她。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北律請求有理由,判決李雪琴應賠償2972萬29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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