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周刊被罵「垃圾」要提告 黃國昌:浪費司法自取其辱
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先前以「垃圾」形容媒體報導,鏡週刊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黃國昌今天聽聞後僅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就是他的回應。
鏡週刊今天發布聲明,黃國昌多次以「垃圾」辱罵相關報導,由於道歉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因此將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黃國昌的言行屬於低價值言論,為了捍衛新聞自由及記者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黃國昌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僅說,「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這就是我10個字的回應。」
鏡週刊報導,檢廉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貪汙弊案出現重大進展,辦案人員在行動硬碟查獲8張鉅額支票影像,相關金流早已全部遭到掌握,總計不法金額超過1億餘元。另外,去年藍白合破局後,柯文哲聯繫台中市長盧秀燕傳達政治主張,希望促成「柯盧合」的企圖不言可喻。
黃國昌前天反問媒體,是否有除了鏡週刊以外的問題,「我真的沒有時間待在這邊,回覆那個莫名其妙的周刊,他們所寫的任何東西」,並且強調沒有對在場記者不敬,自己本來有事要先離開,如果是要回答這種垃圾周刊的問題,「對不起,我真的沒有這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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