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居海外的台灣人注意 健保停復保今取消…怎麼應對?
經常出國的民眾注意了,台衛福部健保署今天開始,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衛福部健保署表示,健保屬強制性社會保險,依社會互助、風險分攤意旨,凡國人符合保險資格者,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的義務。目前停保有效者約21萬人,如旅外僑民、出國工作、留學、政府駐外人員、遠洋漁船船員,取消停復保制度,健保費收入每年約增加23億元。
健保署指出,凡國人符合保險資格者,即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不論其是否就醫或有無使用健保醫療資源而有不同。因此,衛福部於今天起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取消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
健保署表示,配合本次施行細則規定修正,自今天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國人只要設有戶籍,均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如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可於當地醫療院所就醫,再檢具書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
另外,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凡今年12月22日以前,已辦理停保民眾,當次出國達6個月以上者,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若出國未達6個月,應註銷該次停保,且需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
健保署強調,取消停復保規定後,符合加保資格者都應依適法身分辦理加保,加保後健保署每月寄送繳款單至投保單位,由投保單位持單繳費。至於以第6類身分在公所加保的民眾,健保署會寄送繳款單至被保險人之通訊地址,並請於期限內持單繳納。
另外,居住國外之民眾,建議可優先選擇「轉帳代繳」,申辦以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繳保險費,也可以申請電子繳款單,由健保署寄送繳款單至指定的電子信箱,民眾於收到電子繳款單後,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一卡通MONEY、街口支付、台灣PAY)等多元方式繳納保險費,方便又省時。
健保署為利民眾瞭解停復保規定變革,提供相關問答集、宣導單張及懶人包等資料放置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停復保規定變革專區(https://www.nhi.gov.tw/ch/cp-17713-e61af-3873-1.html)供民眾參考,並同步發函及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投保單位及目前停保中的保險對象知悉,請民眾依規定辦理健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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