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萬證據在哪?柯文哲涉貪汙圖利法院裁交保 北檢可抗告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團在移審接押庭表示,沒有人在事發2年後才行賄,檢方認定的210萬元的時間點與容積獎勵無關,121億餘元不法利益則不會只行賄210萬元,難以認定為對價關係;1500萬元沒有時間、地點,證據在哪?。檢察官強調「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柯文哲等五人均由法院裁定交保,對此台北地檢署可抗告。
律師表示,行動硬碟中橫跨柯文哲當醫師、市長、參選總統期間,但柯文哲對硬碟無記憶,朋友會幫柯文哲製作資料;2022年的東西,怎麼會放在2024的資料夾,檢方「切頭去尾」將金額說成1600萬元,沈慶京的吳姓助理平均每月的提款金額是1千萬至2千萬,檢方指出的1500萬不說時間、不說地點,檢方的證據在哪?
律師指出,行政法上有很多類推適用,但不代表違背法令,20%容積獎勵是法規的上限,准用類推適用為常見的。土管條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條之2規範的容積獎勵也是20%,應該討論的是是否給這麼高?而不是不能給,此京華城案將會影響台北市數十年來都更案。
律師說,柯文哲的帳都是陳佩琪在管,柯不知情,陳盈助等人的捐款雖沒有申報,但沒有一筆是進柯文哲口袋。檢方認定的柯文哲有逃亡之虞,其中指柯在今年10月1日拒絕提訊,當日的原因是因檢方沒有事前送達傳票,柯文哲不想一大早被拉走,對此,柯文哲也說同房獄友跟他怎麼會沒有傳票?他才會10月1日「耍脾氣!」拒絕提訊,並跟檢察官要求要傳票,後續就每次配合提訊。
律師也說,柯文哲沒有串證之虞,在偵查期間有特定媒體報導偵查內容,如柯文哲延押庭的凌晨報導新聞,但律師在當天下午才閱卷看到資料,偵查期間各種消息四處渲染,隔空串證的是偵辦單位,請求法官應公平審判,此案全國關注,基於「武器平等原則」對等給被告辯駁機會。
檢察官強調,檢方很樂見案件偵結,終於可以公開證據,「各位可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林洲民作證柯文哲知情京華城案,YouTube上都還看得到,柯文哲怎麼可能不知道專家意見說這不是都更。
台北地方法院今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外加保800萬元交保、彭振聲500萬交保。對此,台北地檢署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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