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季節到來 灣區多縣醫療機構11月起重啟口罩令
口罩令將在限定時間內,重返灣區。隨著年度感冒與流感季節到來,灣區多縣近來發布當地衛生命令,要求自1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在醫院、專業護理機構與其他醫療機構內,配戴口罩。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灣區重啟口罩令,目標為在冬季病毒季節、其通常指秋末至初春時間,減少流感、新冠以及其他呼吸道病毒在醫療環境內傳播。
在大部分情況下,口罩令僅適用於醫護人員,並與去年宣布的2023-24年冬季病毒季節的當地衛生命令相呼應。但是,聖塔克拉拉縣與聖馬刁縣的兩地管轄區,將口罩令要求擴大至醫療機構訪客或病患。
大部分新冠疫情時代的強制規定,漸已式微,口罩令儘管有範圍與時間限制,已是疫情之後、少數依然存在的規定。以下是灣區各縣口罩令的詳細內容:
‧舊金山尚未發布關於冬季呼吸道季節配戴口罩的衛生命令。去年,其要求醫護人員於1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配戴口罩。
‧阿拉米達縣今年9月26日發布一項健康命令,要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自1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配戴口罩。口罩令在阿拉米達縣與柏克萊市施行。醫療保縣機構包括醫院、精神疾病醫院、專業護理機構、透析中心與輸液中心。
根據命令,工作人員必須在向住院病患或居民提供醫療服務的區域、配戴口罩,但面對門診病人的醫護人員則無需戴口罩。醫護人員必須在病房、住院放射科、手術室、急診室配戴口罩。他們無須在門診診間、門診實驗室或其他為門診患者提供服務的機構,配戴口罩。
‧康曲柯士達縣9月26日發布健康命令,要求醫護人員自今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配戴口罩,包括醫院、透析中心、輸液中心、化療中心與專業護理機構,只要醫護人員任何時間處在與患者接觸的封閉空間內,皆須配戴口罩。
‧聖塔克拉拉縣要求醫療保健機構內的所有人員,包括醫護人員、病患與訪客,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在患者醫護區域配戴口罩。2歲以下兒童,以及配戴口罩可能導致呼吸障礙而失去知覺、喪失能力者,則不在口罩令之內。
‧聖馬刁縣10月1日發布健康命令,要求專業護理機構人員自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配戴口罩。探訪人員也必須戴口罩,住院患者則不需配戴口罩。醫護人員與訪客在病患經常出入區域,包括病房、大廳、走廊、候診室、檢查室、電梯等,必須配戴口罩,但在行政辦公室、禮品店或自助餐廳則不用。
‧納帕縣10月1日發布健康命令,要求自1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住院機構包括醫院與精神病院住院機構的醫護人員,也包括高風險門診地區,例如透析中心與輸液中心與專業護理機構,必須配戴口罩。
‧馬連縣、索諾瑪縣(Sonoma County)、蘇拉諾縣(Solano County)不計畫在今年發布與口罩相關的健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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