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遊民帳篷等同「殘酷及異常懲罰」?聯邦法官駁回
舊金山聯邦法官在上周針對一宗起訴舊金山市/縣府違規驅離遊民帳篷案件,做出大幅限制訴訟範圍的裁決。該訴訟的原告是一家舊金山非營利組織及數名個人,旨在阻止市府人員清理遊民營地。
北加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柳唐娜(Donna Ryu,音譯)裁定,提起訴訟的七個人,以及非營利組織「遊民聯盟」(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在其提出的多項主張中缺乏訴訟資格。
法官援引了美國最高法院7月份在「俄勒岡州Grants Pass市訴Johnson案」(City of Grants Pass, Oregon v. Johnson.)中的裁決,駁回了部分索賠要求。最高法的裁決駁回了執行公共露營禁令等同於「殘酷及異常懲罰」的主張。此類懲罰在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中被禁止。
位於舊金山田德隆區的遊民聯盟於2022年9月提起訴訟,認為舊金山市/縣府通過傳票、逮捕以及迫使人們搬離的方式驅離遊民,違反了州及聯邦法律中「殘酷及異常懲罰」的禁令。
此外,訴訟還指控沒收遊民財產的行為構成了「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
柳唐娜的裁決保留了以第四修正案為由提出的索賠。該索賠也得到了先前一項禁令的支持。這項禁令防止在未提供存儲財產的情況下扣押人們的財產。柳唐娜也保留了原告根據州法重新提起訴訟的能力。
據悉,該訴訟共提出了13項指控,其中4項因Grants Pass案的裁決被駁回,其中兩項可能以違反州法律的指控重新提起,但無法基於聯邦法律重新提起。其他幾項指控被部分駁回。柳唐娜裁定部分原告未能證明其受到影響或損害,因此不具備訴訟資格。
根據法官的裁定,部分立場主張可在修訂的訴狀中重新提出。
舊金山市府律師邱信福(David Chiu)發表聲明,感謝這項裁定。他提到,訴訟中的個人原告在訴訟過程的大部分時間內,已獲得住房。
「這些人並未受到市府的傷害,未來受到傷害的風險也極小,因為其住房安排沒有時間限制。我們感謝法院今天的裁定,希望能讓我們更接近結案。」邱信福說。
遊民聯盟將相關問題轉交給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法律顧問處理,該組織在此案中代表聯盟提起訴訟。
原告必須在18日提交修正後的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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