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5年被多徵1億稅款 網約車Lyft狀告舊金山
網約車公司Lyft已對舊金山市提起訴訟,指控過去五年中被市府多收了一億元的稅款。
根據法庭文件,Lyft公司聲稱,舊金山市錯誤地將司機的報酬納入了其公司的收入範疇。
這宗案件最早由彭博社報導。在上周五提交的訴狀中,Lyft指稱,從2019年到2023年,舊金山市的稅收評估是基於乘客支付的總車資,而非公司的實際商業模式。
「Lyft將司機視為其客戶,」該公司在提交至加州州法院的訴訟中表示,「因此,Lyft將共乘服務的收入認定為司機支付給 Lyft 的費用,而非乘客支付給司機的費用。Lyft不將司機視為任何用途上的員工。」
舊金山市府律師辦公室的發言人瓦特(Jen Kwart)24日告訴舊金山紀事報:「我們將審查該訴狀並適當回應。」
這場法律爭端是關於,Lyft和Uber這類依賴獨立承包商而非傳統員工的共享經濟公司應如何徵稅的爭議討論。
Lyft的律師認為,舊金山市的稅收方法「具有扭曲性,並將嚴重高估 Lyft 的總收入」,迫使該公司支付遠高於其應繳稅額的稅款。該訴訟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聯邦稅務機構均未將司機的報酬視為Lyft的收入。
Lyft現正尋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要求支付利息和罰金。
此案件,即Lyft Inc.訴舊金山市與縣,目前正在舊金山的加州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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