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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州華女弒母案 開庭稱:母親沒死 法官:兇嫌不具受審能力續拘留

馬州地方法院法官13日裁定涉嫌殺母的蒂芬妮‧張不得保釋。(馬州地方法院官網截圖)
馬州地方法院法官13日裁定涉嫌殺母的蒂芬妮‧張不得保釋。(馬州地方法院官網截圖)

馬里蘭州地方法院法官13日在洛克威爾(Rockville)的保釋庭,裁定涉嫌弒母、被控一級謀殺罪的29歲華女蒂芬妮‧張(Tiffany Zhang)不得保釋。張女4日涉嫌以手機毆打母親胡桂春(Guichun Hu,音譯,63歲)頭部致死,接著打電話向警方報案,不過,張女13日在庭上卻稱,「母親沒死,我不認為有任何人死亡,他們只是消失了」。

馬州地方法院法官葛林恩(Michael O. Glynn)說,「很明顯」張女不具備接受審判的能力,考慮其健康狀況而決定將她繼續拘留。

在聽證會上,法官詢問人在蒙郡監獄並透過視訊出庭的張女是否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張女回應:「他們告訴我是在監獄。」

當葛林恩詢問蒂芬妮‧張是否了解自己面臨的是謀殺指控時,張女要求法官解釋「謀殺」的定義。張還說她的母親還活著,「她沒有死,我不認為有任何人死亡,他們只是消失了」。

在聽證會結束時,葛林恩下令張女不得保釋,並安排在明年4月29日舉行能力聽證會,該聽證會將決定張女是否有能力接受審判。

蒂芬妮‧張目前由一位公設辯護律師代表,公設辯護律師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此案仍處於非常早期階段,任何人在此時發表任何結論都是錯誤的,「我們的辦公室在努力代表蒂芬妮‧張調查此案的事實及情況」。

張女為一名統計分析師,擁有馬里蘭大學生物統計學碩士學位。根據其領英紀錄,她在2017年從馬大大學部畢業時,學業成績優異,名列Summa Cum Laude榜單,更獲得生物科學系的傑出畢業生榮譽。

法院文件顯示,蒙哥馬利郡警方在4日上午10時前,接到蒂芬妮‧張的911報警電話,張女自稱把母親殺了,而她正在大門口等警察來,根據911的錄音顯示,張女表示她在「昨天黃昏」於「目擊者及圍觀者」面前,用手機打死了母親。

警方表示,張女所在的地址,過去有不少報警紀錄,從去年1月至今年11月,警察總共接過30次電話,其中至少兩次警方向張女發出緊急評估申請,以便將她送往醫院。輔導員也曾四度造訪張家,另外還有來自張家朋友的九通報案電話,都是請求警察到張家察看安全;張女自己也至少打過六次電話報警,其中兩次指控鄰居偷走錢包。

4日警察在接到911電話後,先建議調度員打電話給張女母親,但調查員經過兩次嘗試聯繫胡桂春,電話無人接聽且均轉到語音信箱。

當警察趕抵現場後,在屋外草叢發現一具女性屍體,後經證實為就是63歲的胡桂春。據警方表示,屍體已送往巴爾的摩法醫辦公室屍檢,以確定其死亡方式及原因。

根據起訴文件,警員在現場發現胡桂春時,發現她的頭部有「明顯的創傷」。

文件提到,張女隨後「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被捕,之後承認殺害了她的母親。警方隨後將張女帶到蓋瑟斯堡(Gaithersburg)警局總部進一步審問。法院文件顯示,張女在警察總部說,她將母親引到外面後將她毆打致死。

華盛頓郵報報導,張女原本應該在被捕兩天後舉行保釋聽證會,但蒙郡監獄管教人員表示,讓張女跟其他被告一起站在一個裝有攝影機的房間裡,讓被告通過視訊出庭並不安全。一名獄警告訴法官歐立佛(Aileen Oliver)表示,要將張帶到講台上,需要使用武力及約束椅。法官因此同意將保釋庭推遲至13日。

張女的預審將在12月6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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