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白人婦槍殺黑人鄰居判25年 法官:基於憤怒不是怕
佛州60歲白人婦女羅林茲(Susan Lorincz)去年6月隔著門扣動扳機,槍殺上門理論的黑人鄰居,引發是否出於自衛的辯論,8月經法院判決殺人罪成立,25日巡迴法院判刑25年。
法官霍吉斯(Robert Hodges)說,判處略低於最重可處30年的徒刑,因為被告自幼遭虐待,有心理健康的問題。
霍吉斯說,對著上門理論的鄰居開槍「完全沒有必要」,「我發現,開槍是基於憤怒,而不是害怕。」
她殺死35歲的歐文斯(Ajike Owens),起因於後者的小孩常在兩家附近的草地玩耍嬉鬧,羅林茲甚感厭煩,一度把溜冰鞋和雨傘扔向歐文斯的小孩,歐文斯到她家敲門理論,導致她「自衛」射殺鄰居。
羅林茲辯稱,歐文斯怒氣沖沖找上門時,她「怕得要死」,又說在奧蘭多西北80哩的歐卡拉市(Ocala)住了三年多以來,不斷被騷擾。但陪審團根據各種證據,不同意她出於自衛才開槍的說法。
她對法官說,她願意向歐文斯全家道歉,「我真的希望能夠回到過去,改變一切,好讓她還活著。我從來就無意殺人。」
全部白人組成的陪審團判決羅林茲罪名確立後,歐文斯的家人極力想促成法院判處最重刑。死者的母親狄亞斯(Pamela Dias)25日說,她四個外孫對母親之死,到現在仍至感傷痛,也落得由她一人照顧。
迪亞斯說,「我們的悲痛,永遠無法排遣,我們心中的大洞,永遠無法填補。蘇珊(羅林茲)摧毀了我們家。」
被告的公設辯護人賽茲摩爾(Amanda Sizemore)舉被告的心理失調症及死者當時氣勢凌人,實屬「入侵者」為由,請求法官根據州法最低量刑,判處11.5年。但法官考量歐文斯突死,對孩子的精神衝擊太大,不予苟同。「他們自幼失怙,一輩子都沒了媽媽,羅林茲女士對他們造成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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