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owhead瓶裝水 加州下令禁止汲取泉水
為了保護環境安全,加州19日下令Arrowhead瓶裝水所屬公司停止過去100多年來不斷汲取加州泉水的作法。環保團體表示,Arrowhead瓶裝水多年來一直依賴加州天然泉水謀利。這個作法已使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一條溪流乾涸。
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指出,Arrowhead瓶裝水起源於聖伯納汀諾山脈(San Bernardino Mountains)山腳下一家飯店。這家飯店於1885年開業,於1906年開始在其地下室銷售瓶裝泉水。環保和社區團體表示,銷售Arrowhead瓶裝水的公司BlueTriton從未獲得使用流經聖伯納汀諾國家森林(San Bernardino National Forest)公共土地上的天然泉水的許可。
經過八年的爭論,包括舉行數十次聽證會,加州水資源管制委員會(California State Water Resources Control Board)19日認同BlueTriton並未獲得授權使用加州泉水,於是下令BlueTriton停止使用。
委員費爾史東(Laurel Firestone)說:「我們知道這項命令涉及大量資金與業務,但對我們來說,無論涉及多少金錢,確保每個人都遵守加州法律是同等重要的。」
在委員會投票作出決定後,BlueTriton發出聲明表示,將提起訴訟阻止實施這項命令,並誓言「將透過法律程序強烈捍衛我們的水權」。
BlueTriton的代表律師19日表示,他們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該公司及其前任公司早在1914年就開始使用泉水。他們認為,這項事實讓該公司在加州複雜的水權制度下,擁有使用泉水的優先權。
BlueTriton還提到1931年一起法庭案件,他們稱,由於這起案件的裁決數十年來一直沒有遭到質疑,證明他們擁有合法使用泉水的權利。
此外,律師在19日的聽證會上表示,加州監管單位無權告訴他們該怎麼做。他們稱,BlueTriton汲取的其實是地下水,並非地表的水,而水資源管制委員會並沒有權力監管某些類型的地下水。
不過,委員會不為所動,表示BlueTriton的主張可追溯回1929年,根據加州水權法,這代表該公司並沒有使用泉水的優先權。而1931年的案件只是解決了兩方的糾紛,並沒有聲明該公司有使用權。因此他們絕對有權命令該公司使止使用。
委員會首席律師佩楚澤利(Ken Petruzzelli)說:「我們最不希望看到的是有人透過隧道、孔洞或類似方法截取泉水,來逃避加州水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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