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收購價調降80% 適用公寓大樓、學校等新戶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近期決定調降能源公司購買用戶電力的價格至原本的20%,恐衝擊包括公寓大樓、學校、商業區等大型機構安裝太陽能板的意願。
目前的一般價格為每瓦2.51元,大量供電價格另計。
此一決定對一般住家來說影響不大,因為他們是用剩的才賣;但對公寓大樓、學校、農場、商業區與其他大型機構來說,卻是一大利空,因為他們本來的自用量就不高,賣電給供應商還能賺上一筆。
因此,委員會當天在帝王縣艾爾森多市(El Centro)聽取公眾意見時,幾乎全程90分鐘都在聽訓。不過委員會最後還是一致同意降價,太平洋瓦電(Pacific Gas & Electric)、南加愛迪生(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聖地牙哥瓦電(San Diego Gas & Electric)三大供電商都贊同此一決定。
公用事業委員會做成決議後,新設的太陽能發電裝置都要按新制賣電,現有用戶則有20年期的「適應期」,意即如果裝備已經使用了五年,則未來15年還能以原訂價格賣電。另外,低收入戶的收購價格不變。委員會認為,此一決定有助用電的公平付費,避免大型用戶以賣電變相營利,卻讓一般用戶負擔更多的維修費用。
雖然加州希望在2045年前達成發電零排放,實現的手段之一就是鼓勵家戶多裝屋頂太陽能板,但反對者認為,委員會一年來兩度調降購電費率,是在開政策倒車,降低增設太陽能板的意願。
不過,委員會的主張乃是出於衡平原則,因為大型用戶其實自用的部分偏低,剩下的電力相對很多,以高價買給電力公司反而是額外收入,並非政策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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