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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檢察長推案 防社交媒體干擾兒童

加州議案可能對社交媒體設限。(美聯社)
加州議案可能對社交媒體設限。(美聯社)

加州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眾議員威克斯(Buffy Wicks)、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1月29日聯袂宣布,將推動加州的新議案以防制兒童的社交媒體成癮。

斯金納的Senate Bill 976與威克斯的Assembly Bill 1949都已提出,SB 976正式名稱為「避免少年社交媒體成癮法」(Protecting Youth from Social Media Addiction Act),除了限制社交平台在0時至6時推播給未成年人,也禁止在上課時間發送動態消息給未成年人。

雖然兩個限制都可以在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下免除,但鑒於社交媒體對孩童無孔不入的影響力,家長同意這道門檻想必對社交媒體成為一大難題。擁有Facebook、Instagram兩大平台的Meta對此未做回應。

另外,法案也將限制持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為多項研究發現,每天使用超過三小時就可能導致未成年人的心理傷害,包括憂鬱、焦慮、缺乏自信。另外,法案也將限制「讚」(like)的呈現方式。

三人表示,社交媒體可以保護小孩的,「但卻沒有」,許多家長都說不能再讓現況繼續下去,因此加州必須制定新法。另外,威克斯特別指出,社交媒體的設計除了增加使用者的黏著度,還可能提供不當資訊給未成年人,例如小孩搜尋了關鍵字「減肥」,平台的運算法就可能會大量提供減肥藥的廣告。

不過,如何界定「成癮」,共和黨籍眾議員帕特森(Joe Patterson)持懷疑態度。他說,他的孩子也「沉迷」(addicted to)於電子遊戲,但新法無法明確定義何為「社交媒體成癮」。

加州 眾議員 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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