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 規範私立大學招生準則
洛杉磯時報報導,加州立法者通過AB 1780法案,該法將使加州成為全國少數幾個禁止私立大學在錄取過程中,考慮校友或捐贈者子弟關係的州之一,旨讓所有學生,無論財富或家庭背景,都能有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提交給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的法案,原本規定對違反該法的私校機構進行嚴厲經濟懲罰的條款已被刪除,取而代之的是要求所有私立大學,包括南加大(USC)、史丹福大學(Stanford)等,每年向州府提交報告,披露因校友或捐贈者子弟而獲得錄取優待申請者的數量。該法案起草者,加州眾議員丁右立(Phil Ting)表示,若違反該法,加州檢察長可能會採取行動。
州大(CSU)和加大(UC)並未替校友或捐贈者子女提供入學優先,波莫納(Pomona)和西方(Occidental)學院等私校,近年來也放棄此作法。
去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在大學申請中,基於種族的平權行動違憲後,這種優待政策再次引發反對聲浪。自那時起,校友與捐贈者錄取優勢,遭丁右立和其他反對者批評,認為這些作法有利白人和富人學生。
今年4月,馬里蘭州(Maryland)禁止所有高等教育機構進行校友優先錄取,一個月前,維吉尼亞州(Virginia)也對公立大學和學院採取同樣作法。三年前,科羅拉多州(Colorado)最早將優先錄取校友子女定為非法。
根據2019年由丁右立起草的州法,大學被要求每年向政府提供一份關於校友或捐贈者子弟的錄取情況報告,該法於2023年到期。此法的制定,源自於當年轟動全美的「大學入學醜聞」(Varsity Blues Scandal),該醜聞揭露美國精英學校中,名人和其他富人通過捐贈讓其子女得到入學資格的情況。
南加大2023年表示,該校有1791名本科生錄取者為校友或捐贈者子弟,占總錄取人數的14.5%。史丹福大學此一數字為295人、13.6%,聖塔克拉拉大學(Santa Clara Univ.)錄取38人,麥肯納學院(Claremont McKenna College)和哈維·穆德學院(Harvey Mudd College)各錄取15名有此背景者。這些學校都強調錄取者符合他們正規標準。
最初丁右立希望該法要求違反的學校,需支付相當於其得到加州助學金計畫(Cal Grant Program)金額的罰款。該計畫是加州替低收入學生提供的主要助學補助,在某些學校可達數百萬元。他坦言,若沒有這項懲罰,該法將比他最初預期的更為弱化。
南加大、加州獨立學院與大學協會、聖塔克拉拉和哈維穆德大學都表表示,若該法正式立法將會遵守。史丹福大學和麥肯納學院則未回應洛杉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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