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縣受災戶產險 加州保險廳:可延長1年
山火肆虐南加,加州保險廳廳長萊拉(Ricardo Lara)宣布以下事項:
1. 受到寶馬山山火與伊頓山火侵害的洛杉磯縣地區,可以獲得為期一年的展延期(moratorium),保險商不得要求取消或拒絕續約。
2. 在州長宣布緊急狀態的1月7日之前90天,收到的停保或不續約通知,可望延期六個月生效。就算是1月7日前收到、7日後才生效的通知也可獲同樣保障。
3. 災區的產險保戶,可以延後60天再繳應繳保費。
4. 不論住戶或租戶,每個投保災民都有權獲得對疏散與安置的「額外生活開銷(給付)」(Additional Living Expenses,ALE coverage),包括食物、住居、家具、安置、儲物、額外交通費,與相關開銷。
由於洛杉磯縣與范杜拉縣的災損區域還可能擴大,保險廳將視狀況持續更新並公告。是否屬於保險廳認定的寶馬山山火、伊頓山火受災區,可以郵遞區號上網查詢,「insurance.ca.gov/01-consumers/140-catastrophes/MandatoryOneYearMoratoriumNonRenewals.cfm」。
需要協助,或碰到保險商不願理賠,居民可以透過電話800-927-4357聯絡保險廳,或透過「insurance.ca.gov」通報 。
另外,保險廳也將於1月18、19兩日於聖塔蒙尼卡、25、26兩日於巴沙迪那舉辦說明會,理賠與重建問題都可到場求助,撥打800-927-4357專線可先預約一對一諮詢。
廳長萊拉的聲明指出,他們希望保障大洛杉磯地區受災戶的權益,延展令只是措施之一,可以減少受災戶的經濟壓力,之後還會陸續與各方合作,確保受災戶儘快獲得應有的保障。
保險廳也對儘快獲得理賠提出以下建議:
・撤離前收好保單、收據,並拍下家中財物,擔心手機遺失,可以放到雲端;
・每家保險公司的理賠項目、金額不同,自負額也不同,如有不確定之處,應儘快與公司或仲介確認;
・保險仲介是否具備執照,可上保險廳網站查詢;
・產險應該都有ALE coverage ,多數出租保險應有ALE coverage;
・與保險商通話時,至少應該記下日期、時間與對方姓名;
・法律規定,公共理賠員(public adjuster)災後7天內不得推銷。
・下載保險廳的「野火十大須知」(Top 10 Tips for Wildfire Claimants),簡中版在insurance.ca.gov/01-consumers/140-catastrophes/upload/Mandarin_Top10tips_WildfireClaimant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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