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敗訴 1/19前不賣就禁 將上訴最高法院
聯邦上訴法院6日駁回中國字節跳動(ByteDance)旗下短片分享平台TikTok以受言論自由保護為由的上訴案,維持國會通過的「不賣即禁」要求;TikTok不服,表示將訴諸最高法院。
華爾街日報報導,儘管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不賣即禁」法律,但TikTok的 1億7000萬美國用戶,可繼續使用該應用程式而不會構成犯罪,它只是禁止谷歌及蘋果等應用程式商店讓用戶下載或更新TikTok應用程式,也禁止互聯網服務公司支援,從而達到在美國關閉TikTok 。
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作出裁決,指出國會有權對TikTok採取行動以保護美國利益。
由法官金斯伯格(Douglas Ginsburg)負責撰寫的判決書,駁回TikTok以及不少用戶指禁令「違反憲法,侵犯言論自由」的論點,指出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存在是為了保護美國的言論自由,而政府的行為完全是為了保護這種自由不受外國對手侵犯,同時限制這個對手收集美國人個資的能力。
判決書中也說,國會4月通過的相關法律是經過精心制定,只是針對外國對手的控制,是為了對抗中國構成國家安全威脅努力的一部分。
判決書中承認其裁決對TikTok用戶產生嚴重影響,但將之歸咎於中國對美國國家安全及商業威脅,而不是美國政府。
三名法官最終維持要求出售TikTok的法律,字節跳動須於2025年1月19日前出售或剝離TikTok在美資產,否則必須下架。
在作出裁決後,TikTok發言人表示,「最高法院在保護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方面有著良好的歷史記錄,我們希望它在這個重要的憲法問題上也能做到這一點」。暗示將會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發言人又指,TikTok禁令是基於不準確、有缺陷和假設的資訊而構思和推行的,導致美國人民受到徹底的審查。TikTok已多次強調不會與中國政府分享美國用戶數據,並已採取實質措施保護用戶私隱。
司法部長加蘭德(Merrick Garland)聲稱,這項裁決「是阻止中國政府將TikTok武器化的重要一步」。
谷歌及蘋果尚未表明將如何遵守有關法律,也拒絕回應裁決。
TikTok現在除了向最高法院上訴外,也寄望爭取總統當選人川普「放生」;理論上若川普政府認為TikTok不再受中國控制,他可以拒絕執行禁令或使用總統權力解除有關法律條款。
川普在2024年大選期間使用TikTok來吸引年輕選民,也聲稱會「拯救TikTok 」,但他是否履行承諾仍待觀察。目前他在TikTok擁有超過1400萬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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