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橫向轉職或減薪 不會成EB-3判定的大問題
讀者問:
我申請了EB-3,於2023年10月進行了綠卡面談,但直到現在(2024年10月)我的案件狀態一直顯示「面談完成,正在審查中」。我發送了郵件至移民局詢問,得到的回復是我的案件仍在正常處理時間範圍內。我已提交I-485並收到新公司的聘書,但新工作的基本工資比我原公司的少了2萬元。如果我接受這份新工作並提交新公司的I-485J,較低的薪水是否會影響我的案件?
答:
根據轉移工作的規定,你可以接受與你的I-140申請職位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類別的職位。在你提交I-485J(這可以在收到補件通知時提交,或在調整身分面談時提交,或主動提交),美國移民局將考慮多種因素來確定你新職位是否屬於與你I-140核准職位「相同或相似」的職位。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新職位的勞工部指定的職業代碼、職稱、工作職責、所需技能和專業知識、教育和培訓要求、通常要求的證照或執照、提供的工資,以及任何其他能夠證明該職位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分類的可靠證據。
美國移民局瞭解,有時候員工會遇到不得不橫向轉職(橫向轉職是指調動到具有基本相同頭銜、薪酬和職責的不同職位)或接受較低工資的情況(如被裁員或在工作中感到不滿)。因此,在你的情況下,較低的薪資是個不利因素。然而,如果其他因素整體證明你的新職位屬於「相同或相似」職業,這可能在轉移工作判定中不會成為致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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