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尋找失蹤者有順序 哪些會優先處理?
30歲女子漢娜‧小林(Hannah Kobayashi)「自願失蹤」的離奇案件引人關注,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全美每年數十萬人失蹤,而當局根據不同情況分類優先處理順序。
聯邦調查局(FBI)的犯罪資料中心(Crime Information Center)數據統計,全美2023年至少56萬3000人失蹤,最大宗的失蹤人口分類占12萬5390人,其中包括自願失蹤者。
FBI表示,失蹤人口另包括行蹤成謎的未成年人、綁架受害者和迷途的失能人士。
CNN指出,決定是否繼續搜尋失蹤人士的下落因個案情況而異,有時種族和媒體報導也會影響當局決策。
非營利組織「非裔與失蹤基金會」(Black & Missing Foundation)共同創辦人德瑞卡‧威爾森(Derrica Wilson)表示,「人們根據自由意志來來去去。」該基金會的成立宗旨,在於提高人們對非白人失蹤者的關注。
曾任警職的威爾森表示,執法部門為社區服務,他們有義務幫助親人尋找失蹤者,無論失蹤者的情況如何,部分種族、性別和此人住在哪裡。
由優秀警政首長組成的「國際警察首長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IACP)表示,失蹤者沒有發言權,IACP制定了失蹤對象政策,供執法機構理失蹤人員案件時參照依循。
通報失蹤人口:無論是親屬透過何種方式通報,警方會斟酌「危急」情況。
定義「失蹤」:當一個人的親人不知道此人的下落,且無法解釋找不到人的原因時,此人通常會被宣告失蹤。
對於失蹤者親屬而言,失蹤者下落不明往往詭譎或不尋常。
嚴重失蹤(missing-critical):當失蹤對象涉及暴力罪刑、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具自殺傾向,或為意外受害者時,又會被歸類為「嚴重失蹤」。
根據前述政策,警方試著拼湊「失蹤對象的計畫、嗜好、習慣和個人興趣,包括常去之處,或對此人具特殊意義的地點」。
威爾森則表示,儘管有前述大原則,但各州處理失蹤對象通報的方式因地制宜,如24小時的等待期,且各執法機構有各自的查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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