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入境啟動I-551 有效期限一年
讀者問:
最近收到了移民簽證。我準備從加拿大開車入境美國,以啟動簽證(I-551),在口岸啟動後返回加拿大,因為在美國還沒有長居地址及工作。我的目的是啟動簽證後計畫下次再搬過來。請問,這樣做要注意什麼嗎?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嗎?
答:
你計畫透過陸路從加拿大進入美國以啟動你的移民簽證(I-551),然後返回加拿大,待未來再正式搬遷。在執行此計畫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1. 首次以移民身分進入美國時,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官員會在你的護照上蓋上I-551印章(也稱為ADIT印章),作為你永久居民身分的臨時證明,有效期為一年。
2. 入境時需要提供一個美國境內的郵寄地址,以便接收正式的永久居民卡(綠卡)。如果你尚未在美國有固定住所,可考慮使用親友的地址或其他可靠的郵寄地址。
3. I-551印章和移民簽證結合使用,可以在收到綠卡前出國旅遊並返回。因此,你啟動簽證後立即返回加拿大通常是被允許的。但請確保在離開美國時,你的I-551印章仍在有效期內,以便下次入境時作為身分證明。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