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主申請人EAD獲批 副申請人未必同時批
讀者問:
我們夫妻共同申請移民。配偶是主申請人,但是最近配偶的AP(Advance Parole,回美證) 在10天前已經批准,並且收到,但我的AP還未更新。之前,我們的EAD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在美工作許可證) 都是一起批下來的。我的網路記錄上次更新是260天前(收到指紋)。問了Emma(移民局的虚擬助手),說三天前顯示正在being process,說都是正常process時間範圍,沒有其他更多資訊。請問,這正常嗎?
答:
主申請人的EAD、AP甚或綠卡批下來後,副申請人的EAD、AP或綠卡晚一段時間批下來,屬於正常現象。而且,你也已經聯絡了移民局,被告知正在審理當中。你只需要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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