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州最高院拒受理反川團體上訴 川普可列名密州初選
反川普團體在密西根州發起訴訟,阻止前總統川普列名密州初選選票,理由是川普參與國會暴動,形同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界定的「叛亂或謀反」,已喪失參選資格。密州上訴法院本月稍早裁定共和黨有權決定初選選票候選人名單,反川普團體向密州最高法院上訴,但密州最高院27日拒絕受理。路透分析,密州最高院的決定讓川普取得勝利,川普將可以參加2月27日的共和黨初選。
川普對密州最高院的決定表示肯定,並說多州出現企圖妨礙他列名選票的訴訟是「悲哀的招數」。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密州最高法院在簡短意見書中說明拒絕受理原因指出,最高院法官並不認為候選人資格爭議應由密州高院定奪。
相較之下,科羅拉多州高院19日則做出史無前例的判決,裁定川普名字不能出現於科州2024年總統選舉選票上。
共和黨科州黨部透過委任律師塞庫洛(Jay Sekulow),27日提出上訴,請聯邦最高法院推翻科州高院的裁決,在此期間,川普仍合乎科州參選資格。
密州訴訟與科州訴訟不同之處在於,密州高院並未涉及川普是否參與「叛亂或謀反」,而是維持下級法院先前的裁決,並主張初選選舉爭議不應該由法院決定。
美聯社報導指出,包括密州、科州案件在內,全美各地出現數十件主張川普不應列名選票名單的訴訟,提告理由均援引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直指參加「叛亂或謀反」(insurrection or rebellion)即喪失參選資格,但除了科州判例之外,其他訴訟都鎩羽而歸。截至目前為止,最高法院不曾針對南北戰爭時期的第14修正案做出裁決。
發起訴訟的自由派非營利團體「人民言論自由」(Free Speech for People)法律主任費恩(Ron Fein)表示,密州高院的決定令人失望。「人民言論自由」在明尼蘇達州、俄勒岡州也提出禁止川普列名初選選票訴訟。
從技術層面來看,反川普團體可以捲土重來,再次嘗試阻止川普列名大選選票。
美聯社分析,即使川普獲得共和黨提名成為總統候選人,到了明年11月是否將因第14修正案第三條款而失去參選資格,密州最高院並未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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