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化學品法規到期 保羅阻重授權 政府籲國會速處理
管制化學原料不落入恐分子之手的「化學設施反恐標準」法規7月28日到期,但國會未完成重新授權程序 ,政府籲國會迅速處理。
「反恐標準」法規生效期間,國土安全部可依法檢查化學物品儲藏所及保安措施,廠商本身也有責任過濾員工的背景,不得與恐怖主義有任何瓜葛。
法規到期前,國會未能及時讓它持續生效,國安部怕會替國家造成「法規漏洞」,籲請國會本周復會後盡速處理。
國安部長梅奧卡斯上周在維吉尼亞州舉行的「化學安全高峰會」上表示,恐怖分子取得危險化學物質、拿來當作武器的風險,與日俱增。
列入管制的300多樣化學物質包括氯和亞硝酸鈉,全國儲藏管制化學品的有3200多處列為「高風險」倉庫,此外,製造廠和配銷所以及使用某種數量以上的農業、塑膠業、製藥業等業者,依法也要遵守本法規。
上述廠商及業者有義務向國安部呈報管理人員的名單,以便進一步查核是否與恐怖組織有關係。7月28日前,國安部每天至少查核300人,之後「依法」暫停。
國會2006年起授權國安部執行化學品安全法規,翌年立法配合。國會每數年應檢討授權範圍,今年夏季,眾院絕大多數票同意該法持續生效,但共和黨聯邦參議員保羅(Rand Paul,肯塔基州)反對,無法完成授權程序。
保羅反對的理由是,「化學設施反恐標準」法規阻撓新創公司進入市場,有圖利大企業和現行業者之嫌;依法該注意管理安全的各公司,為了自利,會保護自己的投資,不用政府敦促。
保羅說,這條法規送審太過倉促,未充分考慮是否和其他法規有疊床架屋之處,只要參院同意加上「實施評分」制,他就會投下同意票。評分的理由則是評估本法規有否與其他法規重疊處。
參院5日復會,但授權處理還沒排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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