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被控壟斷手機軟體案 36州止訴
谷歌(Google)2021年被控獨家操控手機應用程式市場案 ,該公司與36州及哥倫比亞特區達成臨時協議,內容暫時不得而知,待原告各州檢察長及谷歌母公司董事會核准後始公開。
雙方5日呈交法庭的文書顯示,兩造已達成「原則性」協議,法院屆時將監督協議的執行。由猶他州領銜提出的這起訴訟,預定於11月6日庭審。
這項在北加州聯邦法院提出的共同訴訟,內容與手機遊戲軟體公司Epic Games控告谷歌案類似,該案也訂於11月審判。
Epic Games也控告蘋果公司,法院4月裁定蘋果勝訴,因蘋果手機有單獨的應用軟體平台;上訴法院仍維持原判。
谷歌另面臨數起司法部及各地政府的反壟斷官司,指控該公司獨占搜尋引擎和廣告市場。司法部的訴案預定9月12日開庭。
去年11月,谷歌為追蹤用戶使用手機程式地點案,與40個州政府和解,谷歌付出3億9100萬元和解金。
谷歌、臉書、蘋果、亞馬遜等科技巨擘迫使消費者使用它們提供的服務,藉此各自建立數位王國,近年來迭受各界提出司法挑戰,猶他州領銜的反壟斷市場官司,不過是其中一宗。
這36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控告谷歌的主要論點是:所有掛在谷歌安卓系統Google Play應用程式商店上銷售的手機應用程式,都要支付谷歌30%的佣金。安卓手機系統占全球手機市場的80%。
蘋果對於掛在「Apple Store」應用程式商店的軟體收取佣金比率和谷歌差不多,但這是蘋果手機用戶唯一的應用程式下載管道。谷歌則允許安卓系統用戶從「Google Play」以外的平台下載到安卓手機。
原告在訴狀中指出,谷歌宣稱安卓是開放作業系統,允許用戶從其他平台下載應用程式根本只是虛晃一招,谷歌還是設法操控了安卓手機90%的應用程式,市占比明顯違反「反托辣斯法」。谷歌每年營收上千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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