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達荷最嚴墮胎禁令 聯邦最高法院允執行:醫療緊急狀況也不例外
聯邦最高法院5日允許愛達荷州執行嚴格墮胎禁令,即使在醫療緊急情況下也不例外。與此同時,與此案相關的法律纏鬥仍在繼續中;大法官將在四月聽取愛州與聯邦政府兩造辯論。
2022年6月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允許各州嚴格限制或禁止墮胎後,愛達荷州隨即立法將墮胎定為犯罪行為,任何實施或協助墮胎者可被判處最高五年徒刑,即使在醫療緊急情況下也不例外。
拜登政府在2022年最高法院做出裁決兩周後,頒布指南規定醫院「必須」為面臨生命危險的孕婦提供墮胎服務,援引的是1986年的聯邦法律「緊急醫療事故處理和勞動法」(EMTALA)。一個月後,聯邦政府起訴愛達荷州。
聯邦政府辯稱,聯邦法律要求接受醫療保險資金的醫院提供可能包括墮胎的緊急醫療,無論州法是否禁止墮胎。這些緊急醫療病症包括嚴重出血、子癇前症和某些與懷孕相關的感染。
愛達荷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溫米爾(B. Lynn Winmill)去年7月底同意聯邦政府觀點,並下達臨時禁制令,禁止愛州共和黨籍檢察長拉布拉多(Raul Labrador)起訴為病患轉介到外州墮胎的醫師。
針對溫米爾的裁決,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由全共和黨籍法官組成的小組,下令全面執行愛州法律;但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全院法官後來又推翻了該院小組裁決,訂1月下旬就此案進行辯論。
大法官5日直接擱置了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做出的裁決,允許愛州實施嚴格墮胎禁令;並訂4月聽取兩造辯論。
與此同時,德州另一起雷同案件,法官支持德州執行嚴格墮胎禁令。設在紐奧良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甫於2日裁定拜登政府不得引用EMTALA要求德州醫院為面臨生命危險的婦女墮胎。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