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放寬管制?FDA、NIOA提議從一級毒品降為三級藥物
聯邦科學家指出,大麻這種植物,既不危險,也不像其他高等級管制物品那般容易上癮濫用,而且可能有醫療上的好處,因此應該從國家管制毒品的最高層級除名。
紐約時報報導,德州律師佐恩(Matthew Zorn)因衛生部公布在網路上的內容,對衛生部興訟。科學界提供佐恩長達250頁的科學審核文件;衛生部官員已證實文件真實性。
這批檔案首次讓人得知衛生官員正考慮採取重大變革。參與此事的政府機構並未公開談論他們的論辯,是否足以稱為重新思考是否放寬大麻在聯邦管制藥物的等級。
1970年以來,大麻被列為所謂「一級毒品」,與海洛因等同級。一級毒品沒有醫療用途,有很高的濫用可能,而且在聯邦禁止販運法律規定下,觸犯者會被判很重刑責。
這些檔案顯示,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及「國家藥物濫用研究院」(NIOA)所屬科學家,已向聯邦緝毒署(DEA)建議,將大麻改列為第三級藥物,與K他命及睪酮相同,可憑處方箋取得。
科學家審核過後認定,雖說大麻是最常被濫用的毒品,「相較於一級或二級毒品,並不造成嚴重後果」。
報告指出,濫用大麻確實會讓身體產生依賴,有些人是心理依賴,但「造成嚴重後果的機率很低」。
審核報告另表示,大麻的治療功效有一些「科學佐證」,例如治療厭食症、疼痛、噁心及因化療引發的嘔吐。
聯邦官員警告說,這分報告用意不在界定大麻的安全及效用,進而支持FDA的批准,只是以數據佐證大麻的確有些醫療用途。
這些結論顯然引導FDA去年8月打破數十年來的先例,建議DEA重新分類大麻。DEA現正考慮這項建議,預估幾個月內將正式宣布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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