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召回問題車動作太慢 被罰1.65億元 罰款歷來第二高
福特汽車公司因為召回問題產品行動過慢,且未能提供準確召回資訊,遭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罰款1億6500萬元。NHTSA於14日表示,這項民事處罰是該局成立54年來第二高額罰款,僅次於高田(Takata)氣囊故障罰款金額。
NHTSA表示,福特召回有故障後視攝影機車輛的速度太慢,且未依「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法」要求向該局提供完整資訊。福特與NHTSA簽署支付6500萬元同意令,並支付用違法罰款4500萬元,另一筆5500萬元罰款將延期支付。
獨立第三方將在至少三年內監督福特履行召回義務,福特也必須與監督者合作。福特還須審查過去三年的所有召回行動,以確保召回足夠車輛並在必要時提出新召回行動。
NHTSA副局長舒爾曼(Sophie Shulman)表示,「及時並準確召回問題汽車,對保證用路者安全至關重要。當汽車製造商未能優先考慮公眾安全並履行聯邦法律規定義務時,NHTSA就會究責。」
福特還須審查並改變其召回決策流程,改善其發現車輛安全缺陷的數據分析方式,另須投資透過車輛識別號碼追蹤零件的技術。福特表示,該公司將投資4500萬元,用於先進數據分析、新文件系統和新測試實驗室。
福特聲明表示,很高興有機會與NHTSA解決此事,未來將繼續致力提高安全性。
法律規定汽車製造商須在發現車輛安全缺陷後五個工作天內提交缺陷報告,通知NHTSA。
2020年9月,福特因多款2020年車型後視攝影機可能故障,在其北美地區70萬輛汽車中,召回了62萬輛。其中包括美國最暢銷的F系列小貨車。
NHTSA文件表示,福特2020年2月至4月接到有關攝影機故障保固投訴,當年5月提交福特委員會,7月NHTSA針對有關投訴聯繫福特,8月福特向NHTSA展示許多攝影機故障率較高的2020年車型數據;9月23日福特進行召回。約一年後,NHTSA開始調查福特召回是否夠快及召回車輛是否足夠。2022年和2024年,福特針對同一問題又兩次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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