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川普2020宣稱「假選舉人」是官方行為 可免刑責
前總統川普的律師聲稱,2020年總統大選川普宣稱是「假選舉人陰謀」,可視為是「官方」之舉,所以川普干預2020年大選案中應可免於刑責。
影片來源:世界新聞網 一洲焦點
繼最高法院判定,川普身為總統的「公務行為」(official acts)享有某種程度的豁免權,但私人行為則沒有豁免權後,川普律師沙夫(Will Scharf)1日接受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主播柯林斯(Kaitlan Collins)訪問時,透露接下來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對前總統川普提出干預2020年選舉的犯罪刑事起訴上要怎麼行動。
在去年8月提交的聯邦起訴書中,川普因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而共面臨四項指控;但川普否認所有不當行為。
川普團隊則被指控製作且提交欺詐性證書,謊稱川普在某些州拿下選舉人票,好破壞拜登總統的勝利。
沙夫在接受柯林斯訪問時說,特別檢察官史密斯的案件應該被駁回,因為川普的行為是「官方行為」不是私人行為。
「我們一直都承認,起訴中指控的某些行為是私人行為,但我們相信,如果將起訴書中應被豁免的官方行為移除,那史密斯就沒有案子可起訴,因此此案應該被駁回,」沙夫表示。
當面對主播柯林斯的追問時,使用「假選舉人名單」這點是否足以進行審判時,沙夫則是否認川普團隊使用了假選舉人名單,但說使用「替代名單」是一種「官方行為」。
沙夫指出:「正如我們在最高法院上辯論的,我們會用『替代選舉人名單』一詞,替代選舉人名單是前總統使用的一種說法;我們相信交出替代選舉人名單是總統官方行為。」
「新聞周刊」(Newsweek)特地上了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網站,尋求官方的評論。
繼1日的裁決,最高法院已經把司法部案件發回到華盛頓特區的下級法院,來確定哪些行為是屬公務行為。此案很可能會因此推遲,這也意味著該案件不太可能在11月大選之前,進入審判階段;法律專家指出,如果川普贏得選舉,他可能會駁回此案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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