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賀選舉人票若皆未過半 由國會「權變選舉」選出總統
美國總統大選雖然採取普選制,但不是普選票數決定勝負,而是根據「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選舉人票決定大選結果。但也有可能出現極為罕見的兩人都未獲得超過270張選舉人票的當選門檻,這時就必須由國會來決定。
陣前換將、候選人遭暗殺未遂,本屆大選已經出現各種不尋常的事件,而另一種的近代尚未發生的情況可能出現:如果雙方候選人皆未能獲得贏得總統選舉所需的270張選舉人票,就會進行「權變選舉」(Contingent Election)。
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報導,各州選舉人團有一些可以想像(有些或許不太可能)的路徑導致川普和賀錦麗各以269張選舉人票戰成平手。如其中一個情況便是共和黨贏得內布拉斯加州的所有選舉人票,但內州的區域計票制向每個國會選區的勝者投下一票,而賀錦麗預計可贏下第二選區,因此該情況不太可能發生;這也是為何共和黨人曾試圖改變內州規則成「贏者全拿」,但並未成功。
如果選舉人票票數相同、關鍵州向法院提出一系列選舉結果挑戰後仍無法下定論,將由國會決定下一任總統。儘管此過程具有歷史性意義,但國會有一套程序處理這種稀有狀況。
據國會研究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解釋,「無論人口多少,每個州在權變選舉中只能投一票,來選出總統。」這意味著來自每個州的眾議院議員將從選舉人票最多的三名候選人中進行選擇,獲得大多數州支持的候選人將獲勝。
若事態發展到「權變選舉」,屆時應該已是1月、由新一屆國會執行投票,因此國會選舉的結果意義重大。共和黨在26個州的眾議院坐擁多數控制權,民主黨則是22個州,明尼蘇達州和北卡羅來納州眾院兩黨席次相同。華盛頓特區在總統大選中擁有三張選舉人票,但在權變選舉中不會投票,因為它不是一個州。
在權變選舉中,副總統則由參議院選出,每位參議員將自己的選票投給兩名獲得最多選舉人票的副總統候選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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