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共和黨主政州打破60年慣例 拒絕司法部派員「監票」
聯邦司法部沿用近60年的做法,派員到27個州共86個司法管轄區的投票站「監票」,防止出現「壓制選民」情況,但遭到多個「紅州」拒絕,最終鬧到聯邦法院,事件凸顯了對拜登政府的不信任,已深入到共和黨政治裡。
司法部11月1日宣布派員到投票站後,佛州、德州及密蘇里州的官員即表示,不會允許司法部監察員來監票,其中密蘇里及德州採取法律行動提出訴訟。
密蘇里州州務卿阿什克羅夫特(Jay Ashcroft)說,該州法律「明確而具體地限制了誰可以在投票站內」,聯邦政府這個做法是「試圖非法干預密蘇里州的選舉」。
根據最高法院2013年一項裁決,除非有法院命令,否則司法部監察員只有在當地官員同意下才能進入投票站內。若監察員不獲進入,就只能在票站外的公共區域向選民喊話。
事件鬧到法院後,聯邦地方法官皮特利克(Sarah Pitlyk)趕在4日投票前夕駁回密蘇里的訴訟,認為密州沒有證明,司法部監察員監票會使該州蒙受無法彌補的損害;同時允許司法部藉監督「美國殘疾人法案」的遵守情況,可以進入票站。
但另一聯邦地方法官卡奇馬里克(Matthew Kacsmaryk)並未駁回德州訴訟,相信是由於德州與司法事前達成協議,司法部人員不進入票站內,只在票站外。
不過卡奇馬里克在裁決中仍表示,如果沒有進一步澄清「監控」與「觀察」之間的分別,法院就不能發布臨時限制令。
佛州雖沒提出訴訟,但州務卿伯德(Cord Byrd)聲稱,佛州法律不允許聯邦人員進入投票站,並批評司法部的決定適得其反,或會損害民眾對大選的信心。最終司法部人員仍會在投票站監察。
司法部會派員到幾個州監察是否遵守聯邦投票權法,當中包括亞利桑納、喬州、密西根、北卡州、內華達、賓州及威州等搖擺州。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