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禁令僅少數豁免 憂鬱孕婦算不算醫療緊急情況?
最高法院2022年6月推翻保障墮胎權重大判例「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以來,有18州在禁止墮胎令裡明文規定,孕婦即使出現心理健康問題或自殺傾向,也不符合以健康因素准許墮胎的豁免資格;國會新聞網站Roll Call指出,把心理健康與身體健康視為同等重要,近幾年成為全美發展趨勢,禁止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的孕婦墮胎,明顯偏離潮流。
自殺是正值生育年齡的婦女主要死亡原因之一,美國疾病防治中心(CDC)數據顯示,與懷孕有關的死亡案例當中,將近23%是心理健康問題導致。
南卡羅來納州醫學大學(Medical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婦女生育行為健康小組(Women's Reproductive Behavioral Health Division)創辦人兼主任吉爾利(Constance Guille)指出:「這些因素正在導致婦女死亡,她們面臨的最大風險來自於憂鬱症、藥物濫用障礙(Substance use disorders,SUD,又稱物質使用障礙)等心理健康狀況。」
身為生育精神病學者的吉爾利說,心理健康問題的致命影響與其他醫學疾病一樣危險。
「羅訴韋德案」被推翻之後,聯邦法院仍然規定,各州必須在醫療緊急情況下為孕婦墮胎,否則恐將失去紅藍卡(Medicare)聯邦補助經費。然而,醫療緊急狀況(medical emergency)定義為何並無統一標準,各州州法規範不同,並沒有任何一州州法為心理健康緊急狀況之下的墮胎提供保障。法律解讀的灰色地帶,讓醫療機構為之混淆。
吉爾利指出,醫療機構一頭霧水,還有著許多焦慮感,尤其是面臨遭到起訴的可能性,「大家都怕主動出面,不敢做正確的事或去關心,因為擔心略有不慎就會觸法,特別是法條內容模糊難懂,充滿許多不確定」。
以田納西州為例,州法規定醫師為了挽救患者性命或避免身體機能嚴重受損,可以為進行緊急墮胎手術的申請豁免權。不過,州法條文卻將孕婦「心理或情緒狀況」排除在緊急墮胎手術的資格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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