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犧牲者 台灣公幼教保員的悲歌
看到台灣代理教師敘薪的重大改革,讓同屬教育人員的公幼教保員亦喜亦悲;喜的是台灣流浪教師終於可累積年資,提升薪酬,悲的是公幼教保員處境依舊坎坷,比代理教師更加不堪,卻得不到解決。
8月3日全台教保員頂著豔陽集結在台灣教育部,要把多年來教保員在職場上遇到的各種不合理現象向國教署反映,但收到的只是國教署一如既往的回應,完全無視教保員的訴求,真的令人悲憤!期間網路上頻頻出現一些攻擊指責言論,讓教保員們身心再次受傷。其實我們只是要有更合理公平的對待。
一、30分鐘魔咒應取消
我們面對的是活潑的孩子,但國教署卻用勞基法進用公幼教保員,因此每工作四小時需休息30分鐘。試問老師若讓孩子獨自留在教室中30分鐘,誰能放心?有人提出午休時只要留一個老師照顧即可,但又有誰能肯定這30分鐘裡孩子一定都會睡著,不會有問題?
以下是我幼教生涯中的真實事件。有一天午休時間看似大家都睡得很好,但突然間一個孩子身體抽動,口吐白沫;兩位老師發現立即分工,一人在旁看顧孩子,另一人隨即聯絡辦公室、救護車並通知家長,並隨同救護人員到醫院陪伴孩子直到家長到達,過程中的緊張與擔心至今仍難以忘記。試問,如果這發生在只有一個老師的時候,是否會錯過急救時間?是否會影響其他孩子?
二、考核應有獎勵辦法及申訴管道
通過台灣國家考試的教保員,每年都要接受三次考核,每次考核都讓教保員膽戰心驚,因為若考核結果讓當事人無法接受時,不知該向誰申訴。即使兢兢業業地通過考核,卻沒有任何獎金肯定我們一年來的付出。反觀同職場的教師雖也需考核,但通過者就有考核獎金,暢通的申訴管道亦讓教師不用擔心受怕。
三、職前年資應採計,並給予教師證照加給
教保員、教師與代理教師都屬教育人員,為何獨漏教保員職前年資之採計及教師證照加給?很多公幼教保員都曾有職場經驗,可能曾任公幼代理或在私幼服務過,且多數也擁有教師證,卻完全不被採計;甚至連遷調後,前任園所的年資採計也沒有保障,只因我們是勞基法進用人員。國教署只看到教師與代理教師,完全忽略教保員的權益。
四、請正視職場中不平等的對待勿歧視
在公幼,只要職稱是教保員,永遠矮一截。教保員和教師、代理教師一同進修也一起畢業,但其提敘比例遠遠不如他們;同樣當主管,教保員主管的加給數額又比他們少;同在偏鄉任職,唯獨教保員領不到偏鄉加給;同時間生產,教保員已經上班,教師們還在產假中…。為何差別這麼大?只因職稱是教保員?這根本就是職場歧視。
當初教保員的出現就是為了省錢,而現今也有更冠冕堂皇的說法,鼓勵教保員爭取正式教師職缺,但卻在公幼裡製造階級化的差別待遇。教保員是通過國家層層關卡考試所進用,跟教師一樣是學校穩定的人力;而代理教師僅是學校自招自聘,其進用門檻遠低於教保員,但為何國教署都看不到呢?身為教保員,我悲痛不已,請台灣國教署審視公幼教保員的訴求,不要讓台灣公幼教保員成為制度下的犧牲者!
(本文取自8月14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公幼教保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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