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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台職場霸凌 5件事要先做

台灣勞動部北分署職員疑似受分署長霸凌輕生案,輿論譁然,部長何佩珊道歉,行政院長卓榮泰道歉,甚至連總統賴清德也在臉書表示歉意,意味著職場霸凌這件事的嚴重性,必須嚴肅以對,全面檢討處理。

職場霸凌不是現在才發生,但已成為日受重視的新興議題,而這也絕對不是個案,相信台灣中央、地方政府乃至民間企業,從過往到現在一定還有很多類似案例,只是藏在暗黑角落未浮出檯面而已。看看國外的情形,依據非營利職場霸凌研究所2024年9月的調查,美國有32%民眾被直接霸凌,另有14%見證過霸凌事件;日本方面依據識學管理公司2023年的調查發現,有近35%的民眾有在職場遭霸凌經驗。

至於台灣,人力銀行曾在去年發布調查,超過83%的受訪上班族表示曾在職場上遇過霸凌,最常遇到的狀況包括言語嘲諷貶低,以及背後中傷或散播謠言等。另外,諸如遭刻意排擠、工作處處刁難也都很常見。可見霸凌對台灣民眾的影響太大,遺禍也太深了。  

當務之急,筆者認為有五件事可以先做:

「職場霸凌」必須入法:檢視台灣的法律發現並無出現「職場霸凌」一詞,換言之,沒有法律上的約束,這顯然是個漏洞,相關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必需入法以求周全完備。性別平等工作法、公務人員保障法乃至相關人事法制(如升遷法、考績法等)均應比照性騷擾防制的法制規範,增訂專章或專條條文。

建立諮商管道:政府應設諮商熱線供遭受霸凌者應用,同時要廣為宣傳。目前有的諮商專線有1925安心專線、「張老師」服務,但知道的人不多。

各機關(公司)即刻成立霸凌防制小組,並邀外界學者專家加入,定期檢討機關(公司)霸凌事件的處理。

升任主管前相關人員應先受職場霸凌防制的相關訓練,包括開設如何與部屬,如何養成傾聽習慣又如何涉身處地,培養同理心等課程合格後才能升任主管。

最後,職場霸凌未入法前,各機關(公司)目前適用的行政命令應檢視檢討有無不足或缺乏明確獎懲規定。 公務員遭霸凌以致輕生一事,實在令人痛心,如何防止憾事再度發生,不能只用呼籲的方式道德喊話,應在法制面、程序面及管理面上多加把勁。

(本文取自11月22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退休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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