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駁SEC 最高法院拒審
美國最高法院拒絕接受馬斯克的訴狀。他申請駁回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達成的證券欺詐和解協議中,限制這位億萬富翁商人有關其電動車公司特斯拉(Tesla)公開言論部分。
馬斯克之前在推特上表示已「獲得資金」將特斯拉私有化,SEC提告指這項聲明是虛假和誤導性的。後來馬斯克同意和解。根據協議,馬斯克和特斯拉各支付2000萬元的罰款,而他則放棄公司董事長的職位。馬斯克還同意讓一名特斯拉律師預先審核他在社媒平台上的貼文。
馬斯克後來尋求終止預先審核授權,他的律師在法庭文件中聲稱這是「政府強加的霸王條款」,相當於對他的言論進行非法的事先限制。
2022年,美國曼哈頓地區法官利曼拒絕了馬斯克的請求。2023年,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維持了這項決定。
第二巡迴法院表示,馬斯克選擇允許封鎖他的推特貼文,因此無權推翻協議「只因為他現在改變主意」。第二巡迴法院去年駁回馬斯克重審此案的請求,促使他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馬斯克的律師辯稱,SEC無權將「禁言規則」作為和解的條件,認為該規則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政府限縮言論自由的規定。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