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會決議:鄭文燦若涉貪遭收押 立即停權3年
桃園市前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獲500萬元(台幣,約15.4萬美元)交保,桃檢8日抗告成功,合議庭撤銷發回桃院更裁,將重開羈押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今(8)晚舉行臨時會,確定立案調查,若鄭文燦被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若一審有罪將除名,若無罪則會撤銷停權處分。
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今傍晚6時30分舉行臨時會,共7名委員出席,討論逾2小時。主委邱駿彥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指出,廉政會確定立案,並作成決議,若鄭文燦被羈押,將停權3年,之所以從重處分,主因是廉政會認為,越高等級的國家公職,必須給予更高要求。
邱駿彥指出,假設鄭文燦今晚被羈押,明天就確定停權3年,短時間內廉政會不會再開會討論,如果沒有羈押成功,廉政會將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會請當事人出面說明。
他續指,如果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有進一步嚴厲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就是予以除名;反之,如果一審判決無罪,就會撤銷停權3年的處分。他強調,廉政會所做決議不會受到法院判決影響,也許法院判決無罪,但廉政會認為此行為很不妥,還是會予以處分。
邱駿彥解釋,此案的調查方向,主要還是依照貪汙治罪條例為方向,廉政條例中所要求的要件,跟民進黨紀律評議條例也都吻合;他說,7名委員會中是一致通過做成上述決議,大家都很重視此案。
邱駿彥透露,鄭文燦的辯護律師也是廉政委員,但他申請迴避;廉政委員會也認為他應該避嫌,不讓他參與相關會議。
邱駿彥說,廉政委員會是獨立單位,做成決議不需要黨中央同意,現已將決議送到黨中央;他也說,鄭文燦應該知道廉政會今晚要開會,但沒有任何表示,「我們也不需要等他任何消息,就依照廉政條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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