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若卡人事 新考委恐鬧空窗
立法院將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考試院考試委員、司法院大法官三項人事案行使同意權,由於剛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至少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審查,NCC人事案已來不及在現任委員屆滿前完成審查;而考委人事案若不在7月底啟動審查作業,新考委也將趕不及於9月上任。
第13屆考委任期將在8月31日屆滿,賴清德總統已於5月31日提名周弘憲為考試院第14屆院長,許舒翔為副院長,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柯麗鈴、黃東益、伊萬.納威等七位為考委,並函送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該案已於6月7日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由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公布實行,依照新規,人事同意權案交付全院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查,自交付審查之日起,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並應於院會表決之日10天前,擬具審查報告。換言之,若不在7月底啟動相關審查作業,新考委趕不及9月上任。
立院長韓國瑜7月9日針對考委人事案召集朝野協商,此時正值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期間,朝野對於人事同意權要用舊法或新規有不同意見。國民黨立院黨團主張「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民進黨立院黨團則認為應待憲法法庭裁定,最終朝野無法就相關程序達成共識,韓裁示擇期協商。
此外,NCC四名委員的任期也將於7月31日屆滿,行政院前院長陳建仁在4月30日提名翁柏宗為委員並為主委,陳炳宏為委員並為副主委,羅慧雯及詹懿廉為委員,並函送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目前總統府尚未提名大法官人選,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正值審理中,釋憲結果不只影響人事同意權的行使,還會影響到大法官的提名作業,藍營人士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有關同意權之行使的細節仍有待朝野協商,而這又牽涉到憲法法庭是否裁定暫時處分,屆時恐再掀朝野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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